創業板影視和醫藥行業信披指引修訂完成
- 發佈時間:2015-02-26 07:0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深交所還啟動了對創業板節能環保、光伏、網際網路視頻、遊戲和電子商務等新興行業的資訊披露指引的起草工作
日前,深交所完成了創業板影視和醫藥兩個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的修訂工作。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實行分行業披露是深交所深化創業板行業監管,轉變資訊披露監管方式,大力推進監管轉型的重要舉措之一。一直以來,深交所較為重視行業監管。早在2011年,創業板已開始在資訊技術、影視、農業等行業試行行業監管;2013年初,創業板試點推出了行業資訊披露指引;2014年上半年,創業板又將行業監管範圍擴大至醫藥、節能環保、光伏、電子等行業。
“今年,深交所將以本次創業板行業信披指引修訂為起點,更加深入地推動行業監管工作,適應市場化改革形勢下對自律監管的新要求。”該負責人表示,實行分行業披露有以下三個方面的意義:一是增強市場透明度,促進完善市場約束機制;二是契合創業板公司特點,加大對新興産業發展的支援力度;三是提升自律監管效能,落實以資訊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
據該負責人介紹,本次影視類和醫藥類信披指引修訂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
一是從靈活性角度出發,適當增強《指引》的適用彈性。現有的資訊披露規則大都以強制性規定為主,出於防範風險的考慮,上市公司須統一嚴格遵守,實際執行過程中缺乏一定的靈活性,不利於發揮公司的主觀能動性。本次《指引》修訂參考了境外成熟市場的做法,率先引入了“不披露即解釋”條款,即上市公司確有特殊原因無法根據個別條款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的,在披露原因的前提下,允許調整披露內容或不披露;同時還鼓勵公司在未達到披露標準時參照《指引》自願披露,給予其更大的自主空間,增強了《指引》的適用彈性,也體現了強化自律監管、發揮市場自身約束功能的監管理念。
二是從重要性原則出發,權衡資訊披露的成本效益。本次修訂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促進資訊披露簡明化,同時充分考慮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成本。首先,《指引》在適用範圍上引入了重要性標準,對於影視業務營業收入或凈利潤佔比達到30%以上的適用影視行業指引,創新程度較高、註冊申報在一定級別以上的藥品適用醫藥行業指引;其次,新《指引》優化、調整了部分披露要求,如年度影視作品拍攝計劃因不確定因素較多難以預計,改為按季度預計並披露;取消主觀判斷程度較高的“藥品研發對公司本期利潤影響”的披露要求等。
據了解,除本次修訂之外,深交所還啟動了對創業板節能環保、光伏、網際網路視頻、遊戲和電子商務等新興行業的資訊披露指引的起草工作。目前,部分指引已在徵求上市公司意見,後續將陸續發佈。
“深交所通過穩步推進行業監管,將能更好地適應監管轉型需求,順應以新股發行註冊制為核心的資本市場市場化改革趨勢。”上述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