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兩融“黑天鵝”看中國契約精神的缺失
- 發佈時間:2015-01-20 08:0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劉柯
證監會對於兩融問題的處罰,在市場上掀起了很大的波瀾。雖然只是對中信、海通和國泰君安三家暫停新開兩融帳戶三個月,其他券商自行整改,但對市場的心理衝擊影響比較大。尤其是再度提出50萬門檻這個問題,引起市場對強制平倉的擔憂,從而引發了市場的踩踏效應,融資盤蜂擁出貨,即便是與兩融無任何瓜葛的藍籌股,也因為可以融資融券而被躺槍。
這裡個人覺得有關部門需要説明幾個問題:一是必須清晰地向市場解釋清楚,暫停新開戶三個月並不是認為融資融券業務出現了什麼大問題,而是部分券商在執行這一業務時有違規行為,兩融業務是正常的,並沒有要停止這一業務的舉措;二是必須清晰地告訴市場,這一事件僅僅針對暫停新開戶,並不是要求已經開戶的強行平倉,特別是再度提出50萬門檻這個問題,應該是對新開戶的一個嚴格要求,而並不是説老客戶帳戶市值不足50萬就必須強行平倉退出兩融業務。
之所以要強調這些,是我們必須遵守市場的規則,也必須遵守契約,契約精神如果缺失,任何東西都可以隨心所欲,是有違市場經濟規律的。
這次兩融事件,作為主體責任人,券商有責任,這是不可否認的。無論是展期違約,還是杠桿放大,這都有違契約精神,也就是不守規矩,咎由自取。但是,我們應該反思的是,這種契約精神的缺失,監管有沒有責任?我們有相關的規章制度,在平時的監督檢查中有沒有發現,發現了以後有沒有要求整改,有沒有處罰?還有,關於50萬門檻這個問題,監管有沒責任,我們不説監管部門有沒有説過 “門檻由證券公司自行決定”這句話,證券公司降低門檻是事實,但絕對不是一兩天前發生的事情,也絕對不是一兩個月前就有的情況,監管的執法到哪去了?大家都不嚴格遵守契約精神,最終的板子卻打到市場上,這有違公平原則。
普通投資者作為市場的弱勢群體,他們在證券公司開戶,遵循的是證券公司給他們的規章制度,因為他們不可能因為開了兩融業務還去諮詢一下監管部門,他們認為存在的就是合理合法合規的,因此,他們所進行的很多業務,實際上都是遵守了契約精神的。但是,無論是證券公司暗渡陳倉,還是監管部門事前監督不力執法不嚴,這種契約精神的缺失和普通投資者是沒多大關係的,普通投資者們按市場行為辦事,他們能借到更多的錢融到更多的資金,何樂而不為?他們是偷的搶的嗎?他們借錢不還了嗎?都不是!
因此,我們從兩融事件的反思中,最根本的一條,就是要讓這個市場重新有契約精神的存在,監督的契約、合法經營的契約、合法投資的契約,都應該遵守,而不是事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事中隔靴搔癢得過且過,事後各打三十大板一地雞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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