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日發佈的《關於對小微企業免征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趙靜揚)
老公簽證出問題女子獨自度蜜月 逗趣照片留念
暴雨中的婚禮:沒有賓客,有你就好
PS天才與明星“合照”以假亂真
紐約出現“曼哈頓懸日”景觀 民眾扎堆目睹
上海一高校280名男生為全係唯一女生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