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做市商欲擴圍 非券商參與做市有望開閘
- 發佈時間:2014-12-10 07:2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三板做市商擴圍還處於研究中。”12月9日,記者從一位知情人士處獲悉。
近期,多方消息預示著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俗稱新三板)做市商有望擴圍。上週五,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證監會一貫支援證券公司參與全國股轉系統各項業務,目前正在研究證券公司參與全國股轉系統做市業務的有關政策規則。在此之前,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副總經理高振營表示,新三板正在醞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機構參與做市商。未來做市商可能將向PE、VC等擴圍,甚至還有可能擴展到資産管理公司、基金等金融機構。
據記者查詢,實際上,今年6月初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發佈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做市商做市業務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做市管理規定》)已經為做市商擴圍預留空間。
《做市管理規定》明確,證券公司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開展做市業務前,應當向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申請備案。其他機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開展做市業務的具體規定,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另行制定。這意味著為除主辦券商以外的其他機構開展做市業務預留了制度空間。
“截至目前,新三板主辦券商幾乎都已經申請了做市商資格。”上述知情人士稱。記者查詢發現,截至12月9日,新三板主辦券商已經達到85家。另據記者了解,目前已有70多家證券公司具備做市業務資格。同時,截至12月5日,新三板已經實質性參與做市業務的券商僅為53家,“按照規定,每只做市股票均需有兩家或兩家以上做市商。未來隨著做市股票增多,急需要增加做市商數量。”一位券商人士表示。截至目前,新三板做市股票已經達到82隻。
按照《做市管理規定》,證券公司申請在新三板開展做市業務,應具備證券自營業務資格;設立做市業務專門部門,配備開展做市業務必要人員;建立做市業務管理制度;具備做市業務專用技術系統等條件。
“除券商之外的機構參與新三板做市業務,尤其是VC/PE參與做市業務,還需要制定詳細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業務規則。”上述知情人士稱VC/PE參與新三板做市業務有利於提高交投活躍度。
相關統計數據顯示,截至目前,有VC/PE投資背景的新三板企業超過30%,同時,清科研究中心的一項調研報告稱,有計劃投資新三板企業的VC/PE機構達到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