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價改革“破冰”廣東先行
- 發佈時間:2014-11-12 00:43:18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戴小河
廣東省衛計委10日發佈《關於徵求對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交易規則相關辦法修改意見通知》,擬對該省基藥與非基藥交易辦法、藥品採購與配送、藥品結算、交易監督管理及交易機構管理6方面進行修訂。通知明確將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藥品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減少行政權力干預。這也是未來藥價制度的改革方向。
相較于絕大多數藥品而言,血製品和麻醉藥不受地方招標價限制。若藥價制度調整,這兩類企業可以率先受益。對於其他藥品而言,業內人士建議,由醫保部門負責招標,在醫保支付總額確定的前提下,藥企可以依據市場供求自由定價。這樣,既可以繞開地方招標價的限制,又可以避免放開後藥價暴漲。
價格主管部門將淡出
根據徵求意見,廣東擬調整入市價數據源的採集機構、入市價電腦構和最高臨時零售價電腦構3個機構。目前這三個機構均歸屬於廣東省價格主管部門。未來這三項行政職能將分別由省衛計委、省藥品交易機構、醫療機構取代。調整的結果是促使價格主管部門淡出價格制定體系。
具體的修改細則為:同一藥品不同廠家的全國各省中標價格和廣東現行採購價等數據由原“省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衛生主管部門採集”修訂為由“省衛生計生主管部門採集”;入市價由原“省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衛生主管部門制定”修改為“由省藥品交易機構計算,由省發展改革部門會同省衛生計生主管部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最高臨時零售價由原“省價格主管部門”按規定的差率計算出每一交易價格的最高臨時零售價修訂為由“醫療機構”根據每宗交易成交價格計算出成交品種的臨時零售價格。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徵求意見稿淡化了物價部門在價格制定體系中的作用,初衷應是遵循國務院提出的簡政放權的思路,減少政府部門的行政權力干預,發揮市場機制在藥品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廣東此次對於低價藥交易規則的調整同樣讓市場振奮。意見稿表示,低價藥將由原“議價交易”修訂為“直接挂網”。也就是説,在日均費用標準西藥點3元,中成藥點5元內,由生産企業自主報價,交易機構直接挂網,醫療機構自行選定。
據了解,廣東省發改委此前已取消省級以及國家發改委的定價範圍內低價藥的最高零售價格,近7000個品種劑型的低價藥品已經放開價格。此外,藥品交易週期由原來的每個月競價改為每個季度競價,無疑減輕了企業壓力。
血製品與麻醉藥先受益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發改委將在2014年底前最先放開血液製品、國家統一採購的預防免疫藥品和避孕藥具、一類精神和麻醉藥品及專利藥四項藥品價格。此外,醫保目錄內藥品價格擬改由相關部門制定醫保支付標準,實際價格由市場決定。
“從投資角度,這項政策對兩類企業構成重大利好。首先是當前供不應求的血製品企業,其次是麻醉藥企業。這兩類企業將顯著受益於藥價管理制度的調整。”業內人士向中國證券報記者分析稱,發改委的藥價改革思路在放開零售價的制定。不過,藥品當中處方藥是大頭,處方藥要進入醫院銷售,須先經過地方基藥與非基藥招標。換言之,最高零售價雖然被放開了,但招標價巋然不動,實際上對藥品在醫院端的銷售價格絲毫沒有影響。
按照國家發改委藥品價格管理規定,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分為三種: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藥品零售價的定價權由國家價格管理部門和省級價格管理部門分別行使,並各自製定定價目錄。而地方招標價需要招標部門制定入市價,再由藥企在這一價格範圍內競價,擇價低者中標,競爭慘烈。
“唯獨血製品與麻醉藥不需經過地方招標直接進入醫院銷售。如果國家放開藥品的最高零售價管制,則這兩類企業可以依據成本和市場供需自由定價,這兩類企業將最先受益於藥品價格制度的調整。”上述業內人士表示,“血製品剛需市場明確,但行業長期高景氣度並沒有給企業帶來高收益,産品未能依靠供求關係進行市場化定價,令行業內的公司在巨大的市場面前十分被動。”
在此背景下,血製品企業估值長期承壓,華蘭生物、天壇生物、博雅生物的動態市盈率長期低於30倍。目前國內血製品企業的産品主要分兩類:一類是人血白蛋白和靜注免疫球蛋白(靜丙),大部分企業都有能力生産;另一類是以凝血因子等為代表的小製品。
血製品基本都被納入基藥目錄,受最高零售價管制。在過去兩年,發改委曾兩次上調部分血液製品的最高零售價,10g/瓶人血白蛋白從360元提到378元,提價幅度為5%。但相對血漿源的採集難度和成本提升,價格漲幅可謂“鳳毛麟角”。靜丙的常規劑2.5g/瓶原定價412元,目前提到561元,提價幅度較高。
“血漿的採集難度和成本在逐年提升,多數血液製品企業對獻漿員的營養補助為200元/人至300元/人之間,比2010年前150元/人的水準有顯著提高。”博雅生物高管向中國證券報記者透露,儘管成本壓力與日俱增,但售價卻被管得死死的,此次價格鬆綁有望提高企業的利潤水準。
與醫保制度銜接是關鍵
“有關部門擬放開血液製品、一類精神和麻醉藥品、專利藥等四種藥品的價格,這將對整個醫療市場産生深刻的影響,促使醫藥行業發生一些結構性的改變。”廣東省衛計委巡視員廖新波表示,雖然放開藥品價格可能會使藥價上漲,但是價格放開了之後,價格會趨於合理,能夠確保藥品供應,不會出現缺醫少藥的情況。這是符合市場規律的做法,可以減少過去一味地通過行政手段去壓低藥價的現象,使藥品價格回到正路。
國家衛計委藥政司一位官員則向中國證券報記者透露,藥價鬆綁看起來很美,但遠遠沒有料想得那麼容易那麼快。
“發改委放開最高零售價管理後,如何與醫保報銷制度銜接,如何與衛生部門的招標制度銜接是大問題。”上述官員稱,醫保支付價是難點所在。藥品自由定價的配套制度是醫保支付價的制定。“放開藥價管制沒有問題,但不可能藥企想賣多少,醫保就給報銷多少,國家財政承擔不了,這才是難點。”該官員透露,藥品招標制度短期內不會消失。
如何繞開招標價,使得藥企可以真正依據市場供求自由定價?廖新波給出的方案是,“誰買單誰招標,既然是醫保買單,那麼就由醫保部門負責招標。在醫保支付總額確定的前提下,各個藥品實行市場化定價。”
“目前,我們的藥品招標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市場招標。”廖新波説,“如果是真正的市場招標,是要在眾多品種裏面挑最合適的藥品,即重在療效與價格的最佳性價比,而不是挑最便宜的。我們現在老是強調價格,不是一招就死,就是越招越高。”
廖新波表示,政府既不供應藥品,也不消費藥品,由政府負責統一招標顯得有點奇怪。政府不應該作為主體進行藥品招標,而應該直接由醫保部門招標,醫保部門按照醫生處方提供藥品給投保者。“由醫保部門負責招標,既可以繞開地方招標價的限制,使市場發揮定價作用,還可以避免藥價放開後藥品價格瘋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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