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進一步加快保證金制度創新
- 發佈時間:2014-10-20 00:30:35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王姣
中金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從單向大邊保證金制度的實施準備情況來看,經過交易所、會員以及軟體商等各方的共同努力,目前交易所端和會員端的相關業務和系統準備工作已經全部就緒,可以確保該項制度的平穩運作。下一步,中金所將進一步加快保證金制度創新,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同時,進一步降低市場運作成本,提升市場運作效率。
2014年10月17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中金所”)發佈修訂後的《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細則》(以下簡稱《結算細則》)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引入了單向大邊保證金制度,並修改了強行平倉規則。修訂後的《結算細則》和《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將於2014年10月27日結算時起正式實施。屆時,中金所將正式實行單向大邊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制度是期貨市場的一項基礎性風險控制制度,為確保金融期貨市場的平穩起步和安全運作,中金所一直按照買、賣雙向持倉的金額收取交易保證金。隨著金融期貨市場成熟度的不斷提高,為進一步提高市場運作效率、降低市場運作成本,以及促進市場功能的進一步發揮,中金所在借鑒境內商品期貨市場有關成熟做法的基礎上,經充分調研和論證,決定正式推出單向大邊保證金制度,並對《結算細則》和《風險控制管理辦法》進行相應的修訂。
修訂後的《結算細則》對單向大邊保證金制度進行了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對同一客戶號在同一會員處的同一期貨品種的雙向持倉,交易所可只按照保證金金額較大的一邊收取保證金;二是對於實物交割合約,在交割月份的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後,交易所仍按照買賣雙向持倉金額收取交易保證金從而防範實物交割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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