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多舉措治理霧霾
- 發佈時間:2014-10-14 00:30:52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江蘇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通知,提出8項舉措,要求各地抓緊制定2014年年底前改善環境空氣品質的具體方案,列出具體整治名單,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倒排時序進度,確保實現各地PM2.5年度考核目標。
江蘇要求,堅決淘汰落後産能,列入今年淘汰落後産能和化解過剩産能任務的項目,相關生産線10月起全面停産。嚴控燃煤污染,繼續實施綠色發電調度,安排煤耗低、治污設施全的電力企業優先發電。全省燃煤企業必須嚴控燃煤品質,使用含硫率低於0.7%、灰分低於15%的優質煤炭。列入今年整治任務的2247台燃煤鍋爐年底前確保整治到位。
嚴控工業污染,加快推進鋼鐵、水泥等非電力行業脫硫、脫硝、除塵提標改造。江蘇省財政加大非電力行業治污資金補助力度,對非電力行業脫硫、脫硝、除塵提標改造,按省核定標準投資的15%-20%給予以獎代補。全省13.5萬千瓦以上的燃煤機組推廣使用超低排放技術。
加強機動車污染控制,各加油站(點)於今年10月1日起全面供應國Ⅳ標準車用柴油。江蘇省財政按各地黃標車淘汰任務完成情況兌現既定獎補政策,並適時適當提高老舊機動車提前淘汰獎補標準。各級政府要確保完成年度淘汰任務,全省年底前淘汰黃標車和老舊機動車30.7萬輛以上。
江蘇省要求,做好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發生橙色及以上的重污染天氣時,要嚴格執行《江蘇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實施最嚴格的停産、停工措施,對未脫硫脫硝的熱電企業、未安裝硫磺回收裝置的煉油企業實施停産,對鋼鐵燒結機、水泥生産線實施最大限度的停産限産。通知特別提出,對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標的,除暫停該地區新增大氣污染物建設項目(民生項目與節能減排項目除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取消省級環境保護榮譽稱號外,還要加大問責力度。(李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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