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品市場新秩序待確立
- 發佈時間:2014-09-18 00:31:35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實習記者 張利靜
日前,證監會正式發佈《關於進一步推進期貨經營機構創新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各類分項創新規劃也揭示了傳統較為封閉的期貨市場向更加開放的金融衍生品市場的轉向。傳統的期貨市場秩序已經開始面臨破與立的命題。
與傳統期貨市場概念中隱含的“現貨市場——中遠期市場——期貨市場”秩序不同,金融衍生品市場更多令人聯想到的是“金融基礎市場——金融衍生市場”以及“場內市場、場外市場”等結構秩序。
在混業經營和網際網路金融的時代背景下,新秩序的確立可能需要至少三方面結構性的完善:産品結構的完善、人才結構的完善以及業務結構的完善。
首先,金融衍生品市場需要完善的産品基礎。這不僅僅意味著對更多産業類期貨的需求,在現有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基礎上,市場對利率期貨、外匯期貨以及更多指數期貨等更多金融期貨的需求可能更加迫切。
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我國股票市值24萬多億元,債券市場餘額30萬億元,對外貿易進出口總值4萬多億美元。“我國實體經濟存在規模巨大風險管理需求,對金融期貨的避險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業內人稱,在金融類衍生品完善的基礎上,期市、股市、債市乃至實體企業之間的關係將會更加緊密。
其次,需要孵化及引進更多的衍生品專業人才,不僅是數量上的更是結構性的。“期貨衍生品市場專業性極強,隨著風險管理、財富管理內涵的擴大,需要大量的專業人才。”創元期貨總經理吳文勝表示。而伴隨著場外業務的發展,非標産品及合約將涉及大量的協議、合同,期貨公司、券商、銀行、現企之間聯繫加強,如何結算、合規、定價將成為擺在這些機構面前的現實問題。專業研究、交易人才之外,大量熟悉市場的法務及談判人才可能是需要補齊的短板。
第三,業務結構的完善。依舊逃不開混業經營及網際網路金融的時代色彩,創新精神下,期貨公司和期貨業務經營將是兩碼事。混業格局下,期貨業務經營牌照化、業務的多元化或成為趨勢。“未來期貨經營機構業務可能涉及OTC、現貨交易平臺等多領域業務,也可以成為網際網路金融供應商。”吳文勝説,未來出現國際化的大型期貨經營機構是大概率事件,一些依靠某些特色業務的機構比如美國盈透這類專門做代理的公司也有自己的生産空間。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明確提出探索交易商制度,培育專業交易商隊伍,同時,支援期貨經營機構開展場外期權、遠期、互換等場外衍生品交易;研究制定相關規則,支援交易所及其他具備條件的機構為場外衍生品提供交易轉讓、集中清算等服務。
“在衍生品領域,期貨公司有不可淹沒的優勢,公司一定要在自己專業的領域做事情。”國投中谷期貨總經理高傑表示。
《期貨法》作為新秩序的“守護神”也被再次提上日程。二十多年來,期貨市場經歷了兩次清理整頓及持續嚴格的合規監管。“現在的創新支援來之不易,機構創新發展要負起責任,時刻有風險意識,珍惜機會。”多位業內人士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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