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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拍挂”模式下地價攀升

  • 發佈時間:2014-09-05 00:30:29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就這宗地塊的位置而言,6萬多的樓面價其實並不算貴。”針對北京華嘉衚同地塊,京城某房地産開發商向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與去年成交的農展館地塊相比,前者的價格甚至可稱得上“便宜”。與外界詬病的“高地價”不同,業內人士普遍認為,該地塊的成交價格頗能體現該區域的價值。

  上述開發商表示,只有在更加市場化的招拍挂制度下,土地價值才能被充分挖掘。這也是土地交易市場化改革的重要意義之一。事實上,“71號令”中,還有關於及時繳納土地出讓金、兩年內不開發將被收回等規定,這對於土地市場的規範大有裨益。

  “土地價值的挖掘,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市場公平準入的前提下。”一位接近國土資源部的專家表示,市場化改革之前,國企佔據房地産行業主要地位,他們通過劃撥和協議的方式獲取大量土地,並對市場形成一種相對壟斷。但在“8·31大限”之後,土地市場有了一個更加公平的準入平臺,更多民間資本進入,土地價值也得以攀升。

  近幾年來,北京的土地交易中,經常出現多家企業、甚至十幾家企業爭搶同一宗地塊的現象。上述專家表示,在“8·31大限”之前,這種情況甚少出現,土地交易多以更隱蔽的劃撥和協議方式出讓,不少城市甚至尚未建立土地交易市場。

  該專家表示,獲取土地是從事房地産開發的第一步。因此,土地出讓的市場化改革,意味著房地産行業市場化走出重要一步。隨後十年間,房地産業迎來發展迅速的“黃金十年”,大量民企迅速崛起,一些央企也趁機發展壯大。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個過程中,地價出現快速上漲。

  北京中原地産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在2004年的“8·31大限”之前,北京市的絕大多數土地以協議和劃撥的方式出讓。按照當時協議出讓價格,二環內土地成本約在3000-4000元/平方米左右甚至更低,而在三環和四環等區域,地價多在2000元以下水準,四環外大部分土地處於尚未開發狀態。

  按照如今的價格水準,這些區域的土地價格已經翻了十倍以上。且隨著土地開發範圍的擴大,中心區域的“金字塔效應”愈加凸顯,土地價值不斷上漲。

  2009年和2010年,土地價格上漲迅速,各地頻繁出現“地王”,以“價高者得”為宗旨的拍賣出讓遭遇信任危機。隨後,考量“綜合實力”的招標出讓逐漸推廣開來。由於評標過程並不公開,該種方式又引發了公平性質疑。

  張大偉表示,招拍挂制度雖然更加市場化,但在配套制度不夠健全的情況下,完全以市場化方式來出讓土地,勢必會造成土地價格非理性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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