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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異“一人演四角”風險潛藏 平臺差異化拉大

  • 發佈時間:2014-08-01 00:30:38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大家投V2.0”的變革不僅僅在業務上,其扮演的角色和盈利模式也開始出現了變化。

  此前,大家投平臺作為較為純粹的資訊仲介撮合創業者和投資者,通過收取佣金獲得收益。在“升級”之後,大家投平臺告別純仲介角色,介入到項目盡職調查當中。盈利模式方面,在項目進入下一輪融資之後,大家投分享投資收益的10%,除了佣金以外,超額收益成為平臺新的盈利點。

  李群林在大家投上線之初曾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網際網路眾籌不應該兜底,投資者風險自負。但是在本次業務模式改革之後,大家投平臺在其分享的10%管理收益中抽取2%作為風險補償金,另外還可能從部分投資者的“詢價認籌誠意金”中收取風險補償金。

  如果創業者融資成功後2年記憶體在利用大家投進行詐騙的,投資人可獲得風險補償金,但風險補償金的發放時間需以司法機關作出的生效判決為準。創業者無詐騙行為,而是企業正常經營不善、股東間民商事經濟糾紛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所引發的投資人虧損,不予以補償。很多項目投資人都會虧損,正常的投資虧損投資人自己承擔。

  雖然大家投認為投資者應該風險自負,但是介入盡職調查、極端情況下兜底必然會給平臺帶來全新的風險。在有“剛性兌付”的金融背景當中,如果項目風險暴露,非理性的投資者難免會怪罪于眾籌平臺,進而要求平臺賠償。

  為了讓平臺和投資經理獲得超額收益具有合理性,大家投業務模式改良之後將全程參與項目投前、投中、投後的管理,例如幫助創業者做投資者關係維護、舉行投資者大會等。“投後管理還涉及到退出,比如投資人剛開始投資5萬元,項目估值翻了6倍變成30萬元,投資人就可以通過大家投平臺份額轉讓模組進行轉讓,有限合夥企業的份額轉讓手續與資金交割統一由大家投平臺負責,大家投平臺份額轉讓模組預計2014年10月開通。”李群林表示。

  如此一來,大家投在整個股權眾籌的過程中除了扮演類似于仲介平臺角色以外,同時混雜了券商投行、擔保、服務機構等性質的角色。

  業內人士認為,“大家投V2.0”模式可能難以再次引領股權眾籌行業的潮流,“荷蘭式詢價”風險保證金不會成為該行業的主流模式。

  多家眾籌平臺的負責人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採訪的時候,表示“荷蘭式詢價”只是一個沒有創投背景的團隊的“權宜之計”。“肯定會有搗亂的人的,一群沒有創投專業能力的散戶做詢價估計會很混亂。”一位眾籌平臺的負責人表示。

  另外,雖然大家投在估值方法上更為市場化,但是對投資者的詢價和創業者出讓的股份比例有著並不市場化的“一刀切”的限制,並非所有的投資者和創業者都適合通過大家投進行股權買賣。

  此外,一位眾籌平臺負責人認為,“荷蘭式詢價”過於市場化,公司IPO的發行價格區間也是由承銷銀團和發行人根據市場情況協商定出,由專業領投人、眾籌平臺、創業者作出估值的模式更適合有創投背景的眾籌平臺。

  雖然不少業內人士認為眾籌平臺要成為純資訊仲介不切實際,大家投的改良有一定的可取之處,但是認為風險保證金的設置也有不妥。“通過詢價認籌誠意金收不到多少錢,不知道能否覆蓋風險。”一位眾籌平臺負責人説。除此以外,有平臺負責人認為平臺雖然介入盡職調查,但是不應該承擔項目風險。

  另外在風險保障方面,雖然投資經理在第二輪融資之後可以獲得一定比例的收益,投資經理的利益似乎跟投資者綁在一起,但是項目週期需要2年以上,而且投資經理獲得的收益只有投資收益的2%,而新項目上線之後獲取的佣金收入則立竿見影,投資經理有刷佣金的動力,這或會影響項目品質。

  多家眾籌平臺人士對記者表示,不會盲目跟風對原有的業務模式進行改良,這也意味著網際網路眾籌平臺之間的差異化將逐漸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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