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時報網
隨著生態環境治理工作的推進,綠色信貸為主的融資結構應對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存在一些障礙。全國人大代表、人民銀行武漢分行行長王玉玲今年“兩會”就提交了關於優化綠色融資結構,促進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的建議,呼籲完善綠色直接融資和風險基金政策支援體系,以綠色直接融資、風投基金等融資方式促進綠色技術研發。
前期長江經濟帶沿江11個省市以綠色信貸為主要手段,打出沿江化工企業“關停並轉遷”、水質治理、畜禽養殖廢棄物和資源化利用、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等一系列組合拳,推動生態環境污染破壞累計存量顯著降低。
不過,王玉玲認為,綠色信貸推進綠色發展以“堵”為主要特徵,“關停並遷”雖然對制止污染具有立竿見影的效果,但是如果推進過猛將影響地方經濟增長和就業基本面,且“遷”只是轉移了污染,並沒有降低污染。隨著“關停並遷”企業數量逐漸減少,繼續以關停企業的方式來降低污染的邊際效果大為降低而邊際成本不斷上升,只會增加穩增長和穩就業的壓力。因此,需要綠色融資結構做出相應調整,以適應綠色發展的需求。
綠色信貸為主的融資結構容易積聚風險
王玉玲分析稱,一方面,從防範綠色金融風險來看,綠色信貸為主的融資結構容易積聚風險。一是綠色項目盈利性較弱。與發達國家不同,政府規劃的綠色項目是中國綠色金融發展重要推動力。這些項目大多帶有公共物品的性質,盈利性較弱。在綠色信貸高速增長時期,還本付息壓力被稀釋。一旦綠色信貸增長趨於平穩,還本付息的壓力將隨之增大。
二是容易導致風險向銀行部門集聚。銀行部門對政府規劃的綠色項目提供融資服務,實質上是財政壓力向銀行系統轉移,導致銀行部門金融風險集聚。
三是效率不可持續。譬如,在新能源汽車産業供應鏈融資模式下,處於支配地位主機廠商普遍以簽發T+(3、6、9、12)銀行承兌匯票的方式佔用上游廠商的資金,增加其資金週轉壓力。因此,要推動長江經濟帶綠色可持續發展,需要優化融資結構,推動綠色直接融資、綠色基金等融資方式的發展。
另一方面,從治理效果和創新成效看,在對“堵”污染保持必要信貸投入的同時,還需要以技術驅動綠色産業和綠色消費作為“疏”污染的重“要手段,而綠色技術研發創新離不開綠色融資結構的優化。
“直接融資在支援根本性技術創新上具有比較優勢,有利於産業做強。”王玉玲稱,直接融資有比較強的吸收經濟波動風險的能力,意味著直接融資能夠支援實體經濟體中的一些創新活動。2010年以來,中國企業技術水準提升顯著,快速逼近技術前沿。在中美競爭加劇的大背景下,中國企業引進綠色技術受到的限制越來越多,開展綠色技術創新的需求日益高漲。為突破技術瓶頸,客觀上也需要優化綠色融資結構,適應綠色技術創新的需要。
從國外的實踐經驗看,以綠色直接融資、風投基金等融資方式的確對促進綠色技術研發、做大綠色産業起到重要作用。
據王玉玲介紹,縱觀美歐等發達國家或地區,20世紀五十年代至今,綠色金融發展有“異曲同工”之處,即不斷優化綠色融資結構,以綠色直接融資、風投基金等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融資方式支援綠色技術研發,以綠色信貸支援綠色産業做大,對破壞生態環境的生産和消費行為“釜底抽薪”,實現綠色可持續發展。
例如,一方面,美國政府積極參與並資助了多個專注于投資綠色技術的風投基金,其他歐美國家、長期投資者也積極支援綠色技術研發,引導風投基金加大支援;另一方面,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優勢,增強企業綠色技術研發實力。美國資本市場高度發達,企業上市的制度環境相對較為寬鬆且科學,特別適合重倉支援綠色技術研發和綠色初創企業的私募股票基金髮展。一般情況下私募股票基金3-5年後即可IPO上市,有利於所有權和管理權的分離,確保了綠色技術研發活動平穩開展。同時,發達的資本市場也促進了核心綠色企業融資並購以增強綠色技術能力。
完善綠色直接融資和風險基金支援體系
據了解,當前長江經濟帶11省市綠色信貸佔比普遍較高,綠色直接融資佔比普遍偏低。2019年9月末,浙江、湖北、四川等省份綠色信貸餘額達到6440億、4600億、5100億,但是綠色直接融資發展緩慢,除去上海、浙江、江蘇省直接融資略高外,其他省份綠色直接融資發展普遍較慢。
王玉玲稱,綠色信貸適應快速降低生態環境污染存量的迫切需要,但是綠色信貸風險承受能力較弱,與技術研發的高風險屬性不匹配,對産業綠色化轉型促進效果不如綠色直接融資和風投基金等其他融資方式。隨著生態環境治理工作的推進,綠色信貸為主的融資結構應對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存在一些障礙。要實現長江經濟帶綠色可持續發展,需要對“堵”污染保持必要的信貸投入,更需要把主要精力轉向優化綠色融資結構。具體建議如下:
(一)完善綠色直接融資和風險基金政策支援體系。一是建立綠色上市融資後備企業庫。以是否有利於綠色技術研發為核心標準,完善綠色上市後備企業庫建設,合理確定綠色金融發展目標,建立工作激勵機制。
二是完善推動綠色企業上市的服務體系。建立對綠色上市後備企業庫輔導機制,引導商業銀行、證券機構、基金、金融監管機構四方與庫內企業對接,採取辦理培訓班、“一對一”結對子輔導等方式推動企業在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新三板”市場和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上市,鼓勵綠色上市企業通過資本市場並購強強聯合和集聚核心科技競爭要素。
三是建立科研院所綠色技術研發資訊庫和國民經濟綠色技術瓶頸清單,統籌協調各類政府背景的創投基金、産業引導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及市場化風投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等,加大對接支援,重點支援企業技術研發和萌芽期、初創期綠色創新企業。
四是完善對國有背景基金管理人員的業績考核制度。建立科學的考核指標,重點完善盡職免責標準,調動基金管理人員工作積極性。
(二)建立綠色信貸支援體系。一是建立綠色産業認證標準,引導金融機構支援綠色創新技術産品的市場化運用,做大綠色産業。加大非綠色企業綠色化轉型技改信貸投入,設立傳統産業海外轉移專項貸款。
二是明確政策性融資支援與商業性金融支援領域。政策性金融以具有公共産品性質的項目為支援重點,商業性綠色信貸以具有市場應用潛力的綠色企業或項目作為優先支援對象。
三是加大對綠色消費支援力度。建立綠色技術産品標識標準,出臺優惠貸款支援政策,為購買、安裝、使用綠色技術産品提供優惠貸款,做大綠色産品消費市場。
四是加快金融機構綠色信貸服務能力建設,採取建立綠色金融事業部、成立綠色分行等方式為綠色企業提供專門服務,提高審貸效率。
(三)加大財稅支援力度。一是完善財政支援體系建設。推出綠色直接融資獎勵政策和綠色貸款貼息政策。完善對綠色上市公司的財政獎勵措施和標準;適當提高貼息比例,適當延長貼息期限,建立綠色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合理確定風險分擔比例,推動金融機構擴大對綠色産業貸款。
二是完善稅收優惠政策體系。完善對綠色創新企業的稅收支援,對消費綠色技術産品給與稅收減免或抵扣等優惠措施。如,對初創綠色企業提供“三免兩減半”稅收優惠、對企業開發綠色技術提供研發費用抵扣所得稅等。
(四)採取小範圍試點,逐步推廣的漸進施行方式。建議選取湖北省作為綠色金融優化發展的試點省份,探索實現綠色信貸穩健發展、綠色直接融資和風投基金等加快發展的可行路徑,推進綠色技術研發,促進綠色産業和綠色消費發展,為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提供可供複製和推廣的經驗。
(責任編輯:張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