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濟南消息(記者 徐曉陽)7日,煙臺上市公司園城黃金(600766.SH)公告,因關聯交易未披露,本月5日收到證監會山東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於對煙臺園城黃金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公告顯示,去年10月,園城黃金與園城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園城實業”)簽訂借款合同,向其借入資金,園城實業為園城黃金公司關聯方,該借款屬於關聯交易。上述關聯交易未履行審議程式,也未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 規定。同時,證監局表示,去年園城黃金年報對關聯方資金拆借金額披露錯誤。
根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規定,山東證監局對園城黃金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警示函》顯示,該關聯交易為去年10月25日園城黃金向關聯方園城實業借入現金330萬元,利率5.655%/年,用於支付煤炭貨款12月20日還清。
(責任編輯:羅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