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麗敏開始頻繁減持,到2010年年報披露時只持有公司股份的1.26%。邱麗敏共計減持1084.45萬股,套現約2.56億元。
周和平也進行過多次增減持,扣除增持部分累計套現約24.1億元。
中秋節本是個家人團圓、親友歡聚的日子。然而卻有這麼一家上市公司,在中秋節前夕,忽然宣佈了大股東的離婚事實。
9月10日晚間,沃爾核材發佈公告稱,公司第一大股東周和平就離婚財産分割事宜作出相關安排,將其持有的1.57億股、深圳市沃爾達利科技企業(有限合夥)持有的2494.33萬股沃爾核材股份過戶至前妻邱麗敏名下,合計1.82億股。
如以當天收盤價4.99元/股計算,邱麗敏將獲得9.08億元的“分手費”。隨後兩天,沃爾核材股價連續下跌,累計下滑3%。
無實控人
公告顯示,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後,周和平可實際支配的表決權將下降為15.06%,仍為公司第一大股東;邱麗敏可實際支配的表決權將增加至14.47%,為公司第二大股東。
由於公司前兩大股東可控制的表決權相對接近且不存在一致行動或表決權委託的安排,公司前五大股東中的其他三名股東單獨持股比例均低於5%,公司股份分佈變得較為分散,不存在任一股東可以單一對公司股東大會決議及董事會人員的選任産生重大影響,公司將處於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狀態。
公司認為,公司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後不會對公司的人員獨立、財務獨立及資産完整産生影響。周和平本次股份變動係離婚財産分割導致,未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及其股份鎖定承諾,不會對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産生不利影響。本次股份分割完成後,上市公司仍具有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具有獨立經營的能力。
實際上,早在2009年8月3日,大股東周和平與邱麗敏就辦理了離婚登記。
但當時,兩人未對登記在周和平名下的沃爾核材股票進行實際分割過戶,故雙方簽署了《離婚財産分割補充協議書》,就離婚財産分割事宜作出相關安排。
彼時,沃爾核材剛剛上市兩年。
上市之初,作為發起人之一的邱麗敏持有上市公司10.78%的股份,為第二大股東。同時,邱麗敏自1998年6月就任上市公司董事,2006年7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長,還兼任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沃爾電氣有限公司董事和深圳市國電巨龍電氣技術有限公司監事。
2009年3月(離婚前夕),因身體健康原因,邱麗敏辭去沃爾核材的董事、副董事長職務。
2010年4月起,邱麗敏開始頻繁減持,到2010年年報披露時只持有公司股份的1.26%。此後,邱麗敏就退出了前十大股東的行列。Wind數據顯示,邱麗敏共計減持1084.45萬股,套現約2.56億元。
此外,周和平也進行過多次增減持,扣除增持部分累計套現約24.1億元。
增收不增利
攜手創業的夫婦不再,那麼沃爾核材近年來的業績發展如何?
據悉,沃爾核材及各子公司主要從事高分子核輻射改性新材料及系列電子、電力、電線新産品的研發、製造和銷售,開發經營風力發電等新能源産業。
上市前幾年,沃爾核材的業績增長迅猛,2015年凈利潤到達頂峰5.7億元。隨後的三年內,公司業績如坐過山車,2016年-2018年的歸母凈利潤分別為1.07億元、1.68億元、0.21億元。
可以看出,2016年和2018年的業績相較于上年同期均同比下滑逾八成。2017年的凈利潤雖然同比增長57%,但僅僅是“迴光返照”。
對於2018年凈利潤出現較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沃爾核材解釋稱,公司于2018年出售持有長園集團5.58%的股權及公司在長園集團董事會所佔席位發生變化等綜合因素,致使公司不再對長園集團具有重大影響,公司所持長園集團剩餘2.21%股權投資于轉換日按當日公允價值(二級市場收盤價)重新計量並轉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産,轉換日賬面投資成本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 20666.27萬元計入當期損失。
然而進入2019年,沃爾核材依然處於增收不增利的狀態。
財務報告顯示,2019年上半年,公司的營業收入為18.31億元,同比增長39.72%;歸母凈利潤為0.91億元,同比下降6.13%。
那些天價分手
類似周和平邱麗敏的A股上市公司“天價分手案”不在少數,9億元的分手費甚至有些不夠看的。
2016年9月,崑崙萬維董事長周亞輝與妻子李瓊離婚,李瓊獲得崑崙萬維2.07億股股份。同時,李瓊通過分割周亞輝持有的盈瑞世紀實繳資本,間接獲得崑崙萬維7054萬股股份。以9月12日收盤價25.33元/股計算,這筆“分手費”超過70億元。
2017年10月,唐德影視的第二大股東、董事趙健因與其妻子陳蓉離婚,將其持有的3202.2萬股(佔公司總股本8.01%)上市公司股票分割。趙健本人保留1280.88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20%,折合當時的市值約為3.46億元;陳蓉分得1921.32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4.81%,折合市值約為5.2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趙健不僅是唐德影視的創始人之一,也是唐德影視另一持股人、影視明星趙薇的親哥哥,陳蓉也曾是趙薇經紀人。
彼時,不少市場人士認為,趙健和陳蓉離婚的目的之一是為了減持清倉。
據了解,2017年5月,證監會出臺了最新的減持新規,對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的股東、首次公開發行前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董監高所持有的股份進行了詳細、嚴格的減持規定,被稱為“史上最嚴”,打擊了隨意減持套現的行為。
依照證監會規定和雙方承諾,兩人不離婚,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能超過持股總數的25%,至少要用4年才能全部套現。而離婚後,只要趙健和陳蓉每年分別轉讓所持股份的24.99%,那麼只要兩年,就能轉讓出手中99.96%的股份。
實際上,上述離婚公告發佈後,趙健和陳蓉分別已減持120.04萬股、838萬股,套現約766萬元、5234萬元。
(責任編輯:李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