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注入控股股東資産再度受挫,但江蘇索普(600746)仍未放棄。
江蘇索普6月3日晚間公告,公司收到證監會不予核準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産並募集配套資金申請的決定,公司擬48.92億元購買控股股東資産的申請未獲通過。不過,公司董事會認為此次交易的實施,可使公司的主營業務拓展至醋酸及其衍生品業務,有利於優化公司産業佈局。公司高度重視證監會並購重組委的審核意見,經董事會審慎研究,決定繼續推進此次交易事項。
江蘇索普獨立董事也對上述議案事前進行了審核認可,併發表了同意上述議案的獨立意見,認為繼續推進本次重組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符合公司戰略發展及經營需要,不存在損害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回溯公告,江蘇索普1月9日晚間披露重大資産重組方案,公司擬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控股股東索普集團醋酸及衍生品業務相關的經營性資産和負債,以現金購買索普集糰子公司化工新發展的主要經營性資産和負債,交易價合計48.92億元,同時擬向鎮江國控發行股份配套募資不超4億元。
公告稱,索普集團核心優質資産的上市,將改變公司單一ADC發泡劑業務結構,公司將新增醋酸及衍生品業務。此次注入資産擁有120萬噸/年醋酸産能。
依據彼時評估報告,截至評估基準日為2018年9月30日,索普集團醋酸及衍生品業務相關經營性資産及負債的評估值為47.45億元,評估增值27.37億元,增值率136.26%;索普化工經營性資産及負債評估值為1.47億元,評估增值6659.76萬元,增值率83.07%。經協商,本次交易價格合計為48.92億元。
但本次重組未獲中國證監會審核通過。5月19日,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對上述重組方案進行了審核。根據申請材料,並購重組委認為標的資産主要産品價格波動較大,持續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相關規定。
此後,並購重組委會議以投票方式對公司方案進行了表決,同意票數未達到3票,方案未獲通過。
值得關注的是,1月22日,上交所就公司本次重組交易估值較高風險、標的資産業績波動風險、業績補償條款問題及標的資産環保問題等逐一進行了問詢。
本次證監會審核意見指出的標的資産主要産品價格波動較大,持續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等問題,彼時上交所在問詢中也曾重點關注。
此外,查閱歷史公告可以發現,這是公司第二次擬注入控股股東資産。
2015年10月,江蘇索普就曾發佈重大資産重組的消息。公司籌劃注入控股股東資産,標的資産為控股股東以甲醇、醋酸、醋酸乙酯等相關資産和部分負債新設的公司。不過,上述事項2016年1月因“重大資産重組繼續停牌的議案沒有獲得通過”而終止。
因此,江蘇索普此次公告表述,意味著公司將第三度為控股股東的資産注入而“闖關”。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