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國稅八大舉措助力出口
- 發佈時間:2016-05-12 08:29:25 來源:福建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姚瑾 通訊員 余則玉 魏文忠) 近日,福州市國稅局推出八條措施,幫助外貿企業加快出口退稅,緩解資金週轉壓力,度過暫時困難。
這八條措施包括優化納稅服務、提高退稅效率、防範退稅風險三個方面。具體包括:
將原來規定一個月申報退稅一次,改為允許企業一個月內多次全月申報,企業隨到隨報。同時,全面使用網路申報預審系統,方便企業申報退稅,提高申報效率。
優化審批流程,將紙質審核崗和電腦審核崗合併為審核崗,取消紙質審核,壓縮審核審批時限。對電子資訊齊全、經營業務無疑點或疑點可排查清楚的出口業務,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出口退稅審核審批。
提高一二類出口企業比例。目前,全市一類出口企業有63戶,二類企業1757戶,一二類企業佔總戶數的55.24%,退稅額佔85%以上。對一二類企業簡化管理手續,加快退稅審批時間。
複製福建自貿試驗區福州片區創新經驗,在全市全面推行出口退稅無紙化管理。企業不需報送紙質申報表和紙質憑證資料,通過網路足不出戶即可辦理退稅申報。
免費培訓納稅人。與福州市商務局、進出口商會等合作,大規模開展出口退稅新政策培訓,擬舉辦3期培訓講座, 培訓企業3000戶次,編印發放1.5萬冊宣傳資料,廣泛宣傳出口退稅政策。
對營改增企業跨境應稅行為實行零稅率退稅政策。對境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國際運輸服務、向境外單位提供的研發服務和設計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實行增值稅退(免)稅辦法。
除了明確列為重點關注的高風險企業外,對同一年度從同一供貨企業購進的同類出口貨物,原則上對省內供貨企業發函調查不超過1次,省外供貨企業不超過2次,減輕企業負擔。
組織開展外貿企業防範騙稅內控機制建設經驗交流,提高出口企業風險防範意識。同時,做好出口企業異常情況的監控分析,及時發現和防範出口企業退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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