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重新發佈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6-05-10 16:29:18 來源:住建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北京市規劃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設局,住房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中國房地産估價師與房地産經紀人學會:
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重新發佈中央管理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8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的規定和要求,現將新列入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由我部重新核定並組織實施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調整通知如下:
根據財政部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規定,經商各項考試對應的專業委員會或職能單位的主管部門同意,將原各專業委員會或職能單位組織的勘察設計各專業基礎考試項目統一併入住房城鄉建設部考試項目,包括: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註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註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註冊化工工程師、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註冊電氣工程師、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冶金工程師、註冊機械工程師、註冊環保工程師、註冊採礦/礦物工程師、註冊石油天然氣工程師考試科目類型列為客觀題中的基礎考試,並按考試科目分為上午段、下午段。
二、所有考試科目收費標準均按照發改價格[2015]1217號文的規定,本著補償成本的原則進行核定。具體內容見附件。
三、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此前發佈的《關於發佈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建計[2015]176號)停止執行。
附件:住房城鄉建設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核定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