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資訊發佈 需要把住源頭關
- 發佈時間:2016-04-30 07:2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曾經的"萬金油專家"董金獅被江蘇常州市鐘樓區法院一審判決敲詐勒索罪罪名成立,涉案金額約為650萬元,判決有期徒刑14年。但這樣的無良"專家"恐怕並非極個別。"某某東西吃了會致癌"、"一定讓家人遠離這些東西"等謠言猶然在耳。我們不禁要問,到底應不應該聽"專家"的?什麼才是可信任的食品安全資訊發佈呢?
從董金獅一案來看,除了專家會出問題,媒體也會犯錯。由於媒體從業人員水準不高、審核不嚴、把關不嚴,客觀上捧紅了居心不良的"食品安全專家、環保衛士"。另一方面,在市場經濟、網路經濟時代,一些新媒體以第三方獨立檢測平臺自居,表面上聯合國外知名機構發佈食品安全報告,深究起來卻篇篇矛頭針對知名企業,同樣令人"細思極恐"。
部分相關部門、行業協會在資訊發佈和監管方面也有失擔當。董金獅借"國際食品包裝協會"之名活動多年,直至最近才被公佈為"山寨協會",而部分曾經和董金獅有過淵源的協會也只以一句"此人已被開除,言論與我無關"就匆匆了事。這種"事不關己高高挂起"的態度,如何能不給無良的"專家"們提供生存土壤?
現在,在食品安全領域,任何一條"某某東西不合格"都會引發消費者不必要的恐慌。有的食品安全資訊只是針對某一批次産品,有的甚至只是在包裝和標注方面存在問題,結果卻被無限放大,"一隻老鼠壞了一鍋湯",甚至殃及整個行業。必須明確的是,在民眾關注度高、政府監管嚴格的食品領域,食品安全形勢事實上已經總體趨好。近年來出現的一些食品問題,更多的是屬於資訊不對稱造成的誤解、誤讀。
因此,判斷食品安全資訊的真偽,公眾需要學會辨別源頭,發佈資訊的"資訊來源"是否權威可靠,即産品不合格的資訊的發佈來源是否足夠明確清晰、有據可查並有權威性,個人和非權威機構已經含糊其詞的傳聞不足以成為食安資訊的可靠發佈源。
董金獅事件給公眾上了一課,也給媒體提了個醒,在食品安全問題上,不是誰都有能力和有權力發佈"某某食品不合格"、"某某産品不達標"的資訊。公眾媒體,必須做好把關人,核實資訊的最終確切來源,不給謠言以傳播渠道。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維護消費者知情權,和謹慎發佈食品安全資訊,二者同等重要。(中國經濟網記者 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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