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屆蘭洽會嚴格規範展覽展銷行為
- 發佈時間:2016-04-26 05:19:30 來源:甘肅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蘭州訊(記者嚴存義實習生許婷婷)記者從4月22日上午召開的第二十二屆蘭洽會籌備工作會議上了解到,本屆蘭洽會出臺一系列措施,嚴格參展企業資質審核,明確禁止和限制參展展品,並對布展提出具體要求,進一步規範展覽展銷行為,確保蘭洽會順利舉辦。
據省經合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本屆蘭洽會進一步規範展位申請程式,已確定參展的單位需填寫《展位確認表》,並提供參展企業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生産銷售流通許可證等相關證明文件及參展産品名錄報組委會審核備案,確保參展企業資質符合大會內容及要求。
組委會對禁止參展企業和參展展品進行了明確規定。特別是在工商、海關、稅務、質檢、外匯、環保、藥監等部門通報的違規違法企業,在處罰期限內禁止參展,無處罰期限的,從處罰之日起連續六屆禁止參展;因往屆蘭洽會違法轉讓或轉租(賣)展位、涉嫌展品品質與貿易糾紛投訴、智慧財産權侵權等行為違反大會相關規定,並處於被取消參展資格處罰期限內的企業禁止參展。
禁止參展展品主要指在商務、工商、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食藥監局等監督管理部門有不良記錄且未經復檢合格的展品,公安管制刀具、賭石、字畫等。限制參展展品主要有服裝類(民族服飾除外);傢具、根雕製品及大型石材;保健品類;貴重商品(黃金、珠寶、玉石類製品)。
為規範組展參展行為,確保參展商品質,自本屆蘭洽會起,對由仲介機構、專業展覽公司組展的參展團體收取參展保證金,蘭洽會辦公室委託甘肅省會展業協會實施。對任意哄抬展位價格、組展資格轉包其他單位的,一經發現取消其參展資格。展會期間,參展企業、參展展品與前期申報備案資料不符的,禁止入館;參展企業違規轉讓或轉租(賣)展位,收納流動攤販,展銷假冒偽劣及三無産品的,由執法部門及時查處並沒收展品,立即清理出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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