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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年度報告抓緊了

  • 發佈時間:2016-04-25 05:29:50  來源:山西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離企業年報截至時間還剩2個月,我省工商部門提醒企業,企業應當於每年6月30日之前進行年報並向社會公示。那麼,對於企業年度報告,這些事兒您知道嗎?

  一、企業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性由誰負責?對於未在規定期限報送年度報告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採取何種監管措施?

  企業每年應在規定期限內通過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供社會公眾查詢。企業對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通過抽查的方式對企業年度報告公示的內容進行監管,將未按規定報送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以信用監管方式取代行政處罰方式,達到引導企業規範經營的目的。

  對於經檢查發現企業年度報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和對未按規定報送公示年度報告而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或“黑名單”的企業,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等資訊通報公安、財政、海關、稅務等有關部門,各有關部門採取相關信用約束措施,從而更有效地監管企業,促進其誠信守法經營。

  二、如何確保抽查的公平公正,避免抽查的隨意性?

  企業的抽查不是隨意的,不能説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部門想查誰就查誰,想罰誰就罰誰,想罰多少就罰多少。抽查應堅持兩個原則:一是根據企業的信用資訊,有的企業信用非常好,當然通過社會評估,那就可以減少對這些企業的抽查;二是採取隨機抽樣的辦法,每個企業都會隨時面臨被抽查的可能,但是抽查應有一個具體的規定。

  對抽查中發現資訊公示虛假的,要嚴格依法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在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上公佈。社會公眾一旦發現市場主體披露的資訊有虛假的,可以隨時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相關部門舉報。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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