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熱點知識解答
- 發佈時間:2016-04-25 02:31:49 來源:西藏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問:我區有獎發票如何兌獎,需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藏國稅函〔2010〕262號《西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關於啟用有獎發票的通知》規定,提供兩種方法實現兌獎:
1. 中獎金額在200元以上的,需持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辦稅服務廳兌付現金;
2.中獎金額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的,可直接到辦稅服務廳兌付現金,其中西藏移動手機用戶也可採用話費充值兌獎方式實現兌獎。
對於單張發票中獎金額在800元(含800元)以上的應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取得有獎發票獎金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34號)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由兌獎部門代扣代繳。
問:在我區開辦的扶貧企業或項目,企業所得稅有什麼優惠政策?
答:根據藏國稅發〔2008〕123號《關於貫徹西藏自治區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實施辦法具體問題的通知》之規定,在農牧區興辦扶貧企業或項目,自認定之日起,暫免征企業所得稅。
扶貧企業是指以農産品加工或農産品流通為主,或以貧困地區勞動力為就業主體的,通過各種利益聯動機制帶動貧困農戶進入市場、促進貧困地區産業結構和就業結構調整、在規模和經營指標上達到規定標準,並經國家或自治區扶貧辦公室認定的農牧區扶貧企業(除建築業、採礦業外)。
符合以下條件的扶貧企業,經地(市)級稅務機關審批後,方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一)扶貧企業應以農産品加工、農産品流通為主業,包括在貧苦地區採取公司加基地加農戶形式直接帶動貧困農戶的企業;以貧困地區農産品為主要原材料的企業;大批量穩定地吸納貧困地區勞動力就業的勞動密集型企業。
(二)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在西藏境內設立實際經營管理機構。
(三)企業對貧困地區經濟發展有較強的帶動能力。企業帶動有契約關係的貧困農戶應在30戶以上,勞動密集型企業應安置當地貧困勞動力就業為主,穩定安置貧困勞動力應在50人以上。
問:在我區註冊成立的高新技術企業,營業稅方面有無優惠政策?
答:高新技術企業對單位和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在我區免征營業稅。
(本報記者 張尚華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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