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對多位客戶實施限制開倉監管措施
- 發佈時間:2016-04-21 20:15:1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上期所4月20日、21日連續兩日發佈公告,對多位客戶實施限制開倉監管措施。
公告顯示,周××(客戶號:00407165)于2016年4月21日在瀝青(Bu)1607合約上自成交第3次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其交易行為違反《上海期貨交易所異常交易監控暫行規定(修訂案)》。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期貨異常交易監控暫行規定>有關處理標準及處理程式(修訂案)》的有關規定,我所決定對該客戶採取限制其在瀝青品種上開倉1個月的監管措施。
趙×(客戶號:02211733)于2016年4月21日在螺紋鋼(Rb)1610合約上頻繁報撤單第3次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其交易行為違反《上海期貨交易所異常交易監控暫行規定(修訂案)》。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期貨異常交易監控暫行規定>有關處理標準及處理程式(修訂案)》的有關規定,交易所決定對該客戶採取限制其在螺紋鋼品種上開倉1個月的監管措施。
張×(客戶號:02792130)于2016年4月20日在鎳(Ni)1605合約上頻繁報撤單第3次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其交易行為違反《上海期貨交易所異常交易監控暫行規定(修訂案)》。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期貨異常交易監控暫行規定>有關處理標準及處理程式(修訂案)》的有關規定,交易所決定對該客戶採取限制其在鎳品種上開倉1個月的監管措施。
王××(客戶號:01195940)于2016年4月20日在白銀(Ag)1612合約上頻繁報撤單第3次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其交易行為違反《上海期貨交易所異常交易監控暫行規定(修訂案)》。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期貨異常交易監控暫行規定>有關處理標準及處理程式(修訂案)》的有關規定,交易所決定對該客戶採取限制其在白銀品種上開倉1個月的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