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暴力犯罪前科應禁入專車司機本期論壇嘉賓聚焦討論網約車規範管理問題
- 發佈時間:2016-04-20 07:32:03 來源:深圳特區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深圳特區報記者 林捷興/文
劉羽潔/圖
劉麗華:3月底,深圳市交委聯合多部門約談滴滴等5大網約車平臺,通報平臺存在的管理問題。我們這次也邀請了網約車平臺,但很遺憾他們沒能來到現場。請問下交委,這些網約車平臺如今整改得怎麼樣了?
龔翔:因為網約車前期擴張比較快,招募駕駛員的把關準入門檻相對沒有那麼嚴格,同時他們也缺乏相應渠道去甄別駕駛員是否有犯罪前科、不良記錄。上次約談後,各企業比較積極主動地跟公安部門對接,主動把一些不適合從事網約車駕駛員的清理出去,目前基本做得差不多了。
劉麗華:校車、計程車司機算是專業司機,現在網約車司機的入職跟專業司機有沒有一個標準?
龔翔:從營運駕駛員角度來講,準入有比較嚴格的條件。比如説計程車駕駛員,首先必須培訓,包括安全教育到駕駛技能、服務技能、應急處理,還有對城市的人文熟悉情況等等,然後經過嚴格的考試,考完試在上崗前還會對他們進行一個入職前把關。目前網約車司機暫時沒有納入。
王江:網約車屬於資源共用,對司機的基本要求,比如説駕齡、車輛狀況、司機交通違章記錄等等這些基本還是要有的。但如果要像職業的營運司機那樣,條件就有點苛刻了,兩者要有區別。
雷新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網約車並不是自己開車,而是已經在從事營運,就應該參照計程車駕駛員的資質和條件進行規範和管理。現在計程車駕駛員有一套嚴格的規範程式,網約車也在營運,專車司機也有盈利,而且這個也涉及到公共安全,那就應該納入計程車的管理範疇。
清理網約車“問題”司機不能一刀切
王江:關於網約車,首先要定位深圳想解決什麼問題,首先安全第一,其次就是滿足交通運力需求。現在運力供給不足,一個出行需求明擺著。其實很多專車司機比計程車司機水準還要高。不能因為出了一兩件事情就把整個行業殺掉,不能因噎廢食。
劉麗華:現在全市有多少專車司機?
龔翔:目前了解到的數據,大概註冊的人員有40萬左右,但這個不代表從業人員總數,有重復註冊的。政府是從保護消費者角度出發,將保障乘客安全作為第一要務。
夏旭昆:這其中部分人有犯罪前科,所以純潔專車司機隊伍很有必要,但也不是説不要專車隊伍。
劉麗華:有一種觀點認為憲法賦予了每個人勞動的權利,為什麼這些人就不能做這個?有人則認為這是對某些行業的人設計入職門檻或者背景甄別,是國際慣例。
雷新平:這個甄別是必須的,但是不能簡單一刀切,如果説所有刑滿釋放人員都不允許他工作,這個是不對的。但特定到網約車這個行業,類似于強姦犯或者有吸毒史、精神病史的,這類人充當司機可能影響到公共安全,應該禁止進入。其他一些刑滿釋放人員,以前可能是貪污什麼的,如今改過自新,那從事網約車並不會影響公共安全,要有區別。
夏旭昆:法律上有規定毒駕的駕駛證必須登出,不能控制的精神病人不能考駕駛證,因為考駕駛證涉及公共安全,有一定的條件。
龔翔:入職前的檢查在國際上有慣例,英國倫敦計程車司機在入職前就有犯罪記錄的一個檢查,他們也規定重大暴力犯罪類似強姦犯等這些禁止從事。
雷新平:如果給這部分有暴力犯罪前科的人勞動權利,等於傷害了更多無辜,法律上面有取捨,怎麼取捨在於衡量公眾利益,尤其是大多數人的利益。
徵信系統不完善 駕駛員把關難度大
劉麗華:為什麼被登出駕駛證的“毒駕”人員,還可以使用已經被登出的駕駛證,還能在網約車平臺上註冊?
夏旭昆:企業在快速擴張過程中暴露出新的問題,現在交警也在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我們馬上要和網約車的企業談駕駛員以及車輛的準入規範,如何通過資訊交換幫他們把住這個關,比如駕駛證是不是登出狀態,是不是記滿12分該換證了,車輛的保險是不是過期了。
劉麗華:網約車企業是不是自身沒有能力把這個關呢?
夏旭昆:我個人認為沒有這個能力,因為駕駛證資訊、車輛資訊在我們這裡可以看到,但是企業不行,這些不屬於公開的資訊,好在現在這幾個平臺非常重視。我相信深圳很快可以推出一套關於駕駛員、駕駛資格和車輛安全的後續監管模式。
劉麗華:網友説在深圳闖紅燈都會納入信用記錄,為什麼有的人犯罪卻沒有納入記錄?
雷新平:我們國家的個人徵信系統沒有完善,資訊沒有整合起來,而且有的涉及到個人隱私不便公佈,所以存在這個問題。
監管營運過程 保護乘客資訊
劉麗華:一個網友説他曾經遇到幾次滴滴專車,手機上顯示的車牌和實際來的車牌不一樣,由於趕時間就直接上車了。籬笆紮緊了但還是有縫,該怎麼辦?
夏旭昆:深圳註冊的網約車司機大概40萬左右,車輛是27萬左右,這裡面有重復註冊的。現在我們做的主要是:第一,對存量做比對,把安全隱患徹底排除;第二,對後續加入的人和車,我們會提供一對一的背景審查;第三,後續監管,我們有一個重點車監管平臺,只要這些車納入監管平臺,一有異常我們可以直接提示公司。
龔翔:除了準入,後期實時監管也是非常重要。政府要建監管平臺,還要包括監管營運作為,比如有一些服務不到位、中途甩客的。原來計程車監管平臺對營運作為有監管,比如説在城市道路時速超過80公里時GPS監管平臺自動報警,當然乘客也可以及時投訴。
劉麗華:網友説網約車司機知道他家、他單位、手機號碼,往往他們就不投訴了。
夏旭昆:網約車的好處是線路弄不了假,所以第一資訊要對稱,第二下一步規範發展之後,車輛要能如實記錄自己的行駛狀態,比如説行車記錄儀,做到可視化管理,對雙方權利的保護不能光靠投訴。
龔翔:乘客不敢投訴有一個辦法,最開始電召駕駛員和乘客電話是不直接連通的,雙方打電話是通過總臺轉,駕駛員並不知道乘客的電話號碼。
劉雨瀟:乘客投訴如何體現它的有效性呢?比如對快遞是投訴到郵政,然後企業公開處理,我們能看到結果,但網約車這個暫時現在沒有。
王江:交委一直以來有一個專門的投訴電話,我建議專車的投訴也可以納進去。
龔翔:傳統的計程車一旦被投訴的話,處理很嚴格。政府監管不力是人力物力畢竟有限,現在網約車的投訴是由企業處理,如果企業能把自己的司機管好,老百姓會更放心。
規範網約車關鍵在企業自律
劉雨瀟:專車行業現在是否有一個牌照准入制?我個人覺得,這個行業不僅要有準入,也要有優勝劣汰,如果公司管理實在有問題,就要吊銷執照。
龔翔:這一塊還需要完善法律法規,我們正在抓緊制定當中。現在還沒有網約車的行業協會,我覺得可以專門成立一個約車平臺協會。政府主要是加強一些關鍵要素的監管,未來可能也要建相應的監管平臺,能夠把企業管理不到位的地方及時指出。
王江:監管執法應該是最後一關,首先應是司機自律,司機自律的基礎是平臺公司自律,平臺公司的責權利要對等。還是要企業積極主動配合政府部門,不要最後定出來標準又不願意執行。
劉麗華:很多網友説希望平臺約束司機,現在很多人打車的時候,對車況、保險都不清楚。
龔翔:營運車在安全這一塊要求很嚴格,比如每年檢測次數,每個季度定期二級維護和保養,隨時保證這個車輛處於最優的狀態。今後這個責任是平臺公司的,如果經營專車,按道理就要承擔經營的主體責任。
劉麗華:德國是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監督這些平臺,我們有沒有可能引入第三方機構監督呢?
夏旭昆:類似駕駛員的背景資訊,第三方機構並不是特別專業,資訊來源並不是很全,現在通過交警把這些網約車駕駛員的資訊進行篩查,下一步行業發展成熟了,才可能有專業的第三方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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