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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套現小心被騙:先引你“刷卡套現”再取消交易

  • 發佈時間:2016-04-19 08:56:48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警方發現新型詐騙手法 被騙者涉非法交易只能“打落牙往肚裏吞”

  “刷卡套現”賺手續費?沒想到如意算盤遇上了騙子,手續費沒賺到,反而被騙鉅款,只能“打落牙往肚裏吞”。昨日,廣州白雲警方通報,近期成功打掉一個以利誘事主“刷卡套現”設局的詐騙團夥,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繳獲涉案銀行卡32張、手提電腦、手機等物品一批,初步審破系列案8宗,涉案金額達28萬餘元。據悉,這種新型詐騙手法在全市也是首次出現。

  現如今,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刷卡消費,看中的就是POS機方便快捷的特點,不少城中村裏小型士多、超市也在使用POS機。但是,有夥不法分子卻利用大部分POS機刷卡消費不是即時到賬這一點動起了歪心思,精心設局詐騙店主財物,以“刷卡套現”返利為誘餌,騙取店主支付現金,再伺機偷走POS機自行取消交易。

  今年1月27日15時許,在白雲區黃石街江夏地鐵站附近經營便利店的事主吳某(22歲,福建人),接待了一個中年男子,對方提出想要吳某用店裏的POS機幫他“刷卡套現”,並許諾支付1.5%的好處費。沒想太多的吳某答應了,用對方的借記卡刷卡25375元,然後給了對方25000元現金。稍後,當吳某在店裏整理貨品時,其放在櫃檯上的POS機被盜,隨後他通過手機微信得知剛才那筆25375元的交易被取消。

  在警方成立專案組對該案進行偵查期間,又陸續發生了多宗事主被這種“刷卡套現”手法詐騙的警情,但是有些事主因為擔心自己幫人刷卡套現獲利的行為會受到處罰,所以被騙後沒有及時報警提供線索,而是選擇“打落牙往肚裏吞”,一定程度上給專案組的偵查工作帶來了阻礙。

  經過大量偵查,專案組初步確認現場作案人員有3男1女,而近期參與作案的主要是其中的2男1女,儘管通過案發現場視頻民警已經大致掌握了作案人員的體貌特徵,但是身份資訊並不清楚,兼之黃石街轄內有出租屋樓房近1萬棟,實有人口超過十萬,依靠視頻截圖訪查出嫌疑人的工作量十分巨大。

  4月6日中午,這夥嫌疑人前往黃石街江夏村一間超市,以相同的手法要求事主“刷卡套現”4萬餘元,後來下午事主發現POS機被盜,幸虧及時撥打客服電話凍結了該臺POS機,使得嫌疑人取消交易的企圖沒有得逞,避免了重大損失。

  與此同時,事主張某(41歲,河南人)聯想起,4月5日也是這夥人來到自己超市,以支付1.2%手續費的好處套現了48000元,當時是2名男子分開過來辦理“刷卡套現”的,極有可能就是來“踩點”,好在這兩筆刷卡交易的款項已經按時轉到了事主賬戶,避免了損失。

  嫌疑人

  動“窩邊草”露出馬腳

  該夥嫌疑人的這一次作案,讓專案組的偵查取得了重大突破:根據事主講述,其中1名嫌疑男子騎著比較特別的電動車,而4月6日的作案過程中還有1名女子參與,好像是住在附近公寓裏。

  4月6日18時許,專案組立即對該棟公寓進行全面排查,發現案發現場視頻監控中的1名嫌疑男子在公寓租用了一間房子,其登記的身份資訊為溫×營(39歲,河南泌陽人),但其本人並沒有經常住在這裡,主要是1名女子居住,目前2人都已不知去向。

  此時已經入夜,專案組推斷行動應該沒有驚動嫌疑人,極有可能是對方作案後意識到會被事主發現,從而選擇換一個落腳點,於是重點加強對酒店、網吧、桑拿等部位的摸查。

  當夜11時許,民警在黃石街江夏村一間商務賓館發現了嫌疑人的蹤跡,調查情況顯示溫×營在這裡入住,民警果斷採取行動,在賓館三樓的一間房內抓獲涉案嫌疑人韓×(女,27歲,江西宜春人)。據其交代,自己有參與詐騙作案,而嫌疑人溫×營幫她開房後就回家了。

  民警數小時後終於在四約十巷附近發現了嫌疑人溫×營的電動車,並幾經週折確定了其租住的出租屋房間時,已經是次日淩晨3時許。民警在其出租屋附近伏擊守候,等到天亮後7點多鐘嫌疑人家人開門時,將嫌疑人溫×營抓獲,繳獲銀行卡及手機等作案物品。此後,民警于4月8日17時許循線在永平街集賢中街抓獲另外1名涉案嫌疑人岑×峰(30歲,廣東恩平人),繳獲手提電腦、銀行卡、手機等涉案物品。

  審查 某公司員工業餘“兼職”賺快錢

  經過審查,犯罪嫌疑人溫×營有妻子和1個剛上小學的兒子,一家人租住在黃石街江夏村,其本人為廣州市某公司的員工,月收入三四千元,妻子也在廣州打工。

  去年,他結識了1名自稱“盧總”的男子,今年初對方找到他,邀他一起幹一些“來錢快的活”,因為他當時有高利貸要還,於是便同意參加,白天時他正常上班,下班後就參與作案。

  在“盧總”的帶動下,他和嫌疑人岑×峰共同參與了這種“刷卡套現”後盜走POS機取消交易的詐騙犯罪,每次作案前先是“踩點”確定哪家可以操作,隨後由1人找到店主利誘套現,另1人則假裝買東西分散店主注意力,最後1人則伺機偷走POS機。一般都是由“盧總”負責刷卡及對偷來的POS進行操作取消交易,每次得手後“盧總”會分得大部分贓款,他們每個人則分到四五千元不等。

  白雲警方初步查明,3名犯罪嫌疑人夥同在逃人員“盧總”以該手法先後作案8宗,騙取的財物達24萬餘元,另有落網前的1次作案詐騙4萬元因事主及時凍結POS機而未得逞。

  目前,3名犯罪嫌疑每人平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白雲警方正抓緊辦理案件及追捕在逃人員。

  警方表示,利用POS機幫人“刷卡套現”從而獲利的行為,這種虛假交易不僅會給當事雙方帶來不可預測的人身及財産安全隱患,而且破壞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我國法律有明文規定,對於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而對於本案中的相關被騙事主的違法行為,警方也將進一步進行調查並相應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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