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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防“山寨”商品暴利坑民

  • 發佈時間:2016-04-19 05:45:27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生活中,筆者習慣在街上隨處可見的“專賣店”或者超市購買名牌大米——五常大米,近日卻被懂行的人告知,市場上的五常大米有相當一部分是假冒的。不法商家將不同品種水稻摻在一起加工成米,通過添加香精、加蠟等,冒充五常大米,以牟取暴利。

  這種“山寨”名牌大米不僅嚴重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對知名企業“五常大米”的形象、名譽損害極大,而且擾亂了市場秩序,亟需嚴加整治。

  據了解,“五常大米”“陽澄湖大閘蟹”等名牌商品,屬於“被山寨”的重災區。這種以“地名+品名”為核心內容的商標,本是帶動地方經濟發展的動力,但是,不法商人假冒倣冒地理標誌證明商標,降低了産品檔次,嚴重影響品牌形象,對産品的生産發展非常不利。

  “山寨”名牌商品的流行,暴露出來的是品牌保護的不到位。要從根源上解決問題,一是要加強對當地産業的保護。如五常市政府可以規定五常市産出的大米,必須有原産地標識和統一的防偽標識,並定期檢查,凡是沒有規定標識的一律不得以五常大米的名號出售,從源頭上防止“被山寨”的可能性。

  二是消費者需增強維權意識。有些消費者禁不住“名牌低價”的誘惑,有些消費者發現購買了“山寨”産品後,也往往是自認倒楣,沒有去主動維護自己的權益。正是這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助長了黑心企業、商家生産出售“山寨”、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消費者應增強維權意識,不給“山寨”商品以可乘之機。

  三是商家應守住商業道德底線。應使經商者認識到,只有以誠為本,做誠信從商者,才能贏得消費者。

  四是建立健全品牌保護機制。建立監管體系常態化機制,加大監管力度和執法力度,強化日常檢查與突出檢查相結合,形成監管的高壓態勢,提高造假行為的違法成本,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

  (遼寧省鐵嶺市 何蘭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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