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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嚴禁跨月及提前徵稅

  • 發佈時間:2016-04-19 05:45:10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4月18日訊 記者崔文苑報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今天聯合發佈通知,對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前的稅收徵管工作予以明確,以保障財稅平穩運作、改革順利實施。

  兩部門負責人説,目前,部分地方出現了營業稅、營業稅改徵的增值稅等收入非正常增長的情況。財政部、稅務總局下發《關於認真做好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前稅收徵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要嚴肅財經紀律,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嚴禁跨月、跨季度徵收或調整預徵繳辦法提前徵收;嚴禁改徵增值稅收入進項稅抵扣部分該抵不讓抵,對企業該退稅的不退或緩退;嚴禁運動式清理欠稅、補稅,屬正常辦理程式除外;嚴禁5月1日前要求納稅人先繳或多繳,5月1日後辦退或少繳;嚴禁採取人為手段不開增值稅發票,或增加開票手續;嚴禁與企業串通調賬等。納稅人繳稅確有困難的,經納稅人申請,稅務機關按照稅收徵管法有關規定為其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手續,切實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

  《通知》要求,要加強國稅地稅合作。5月1日後,試點納稅人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發生的應稅行為需要補繳稅款的,應按照營業稅政策規定補繳營業稅,由原主管地稅機關負責相關欠稅的追繳工作,管戶移交後的主管國稅機關應積極配合做好清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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