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進城”須尊重農民意願
- 發佈時間:2016-04-13 06:06:19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城鎮化的過程中,地方政府不能急於求成,為了城鎮化率的虛名與政績,只求土地、戶口城鎮化,盲目圈地蓋房,忽視人的城鎮化。對不願放棄土地與宅基地而進城的農民,務必要尊重他們的意願,引導其科學致富,妥善安排他們的生活。城鎮化必須循序漸進、以人為本,對進城農民與原居民平等賦權,幫助進城農民真正融入城鎮,切實防止農民“被進城”
中國社會科學院日前發佈的關於“中西部農民向城鎮轉移意願分佈”調查顯示,“很想”的佔11.83%、“比較想”的佔21.73%、“一般”的佔17.45%、“不太想”的佔24.82%、“完全不想”的佔24.13%。也就是説,約有一半農民不想進城。另外,66.1%的農民選擇到了一定年齡就回鄉。
根據“十三五”規劃,2020年我國城鎮化率將達到60%,比2015年提高約4個百分點。《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將在2020年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引導農民進城、提高城鎮化率的積極意義毋庸贅言,不過,相關調查卻顯示有半數被訪農民不願進城,這既與農民生活狀況得到較大改善、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正在完善有關,也與有些農民擔心失去土地後的生活相關。
其實,城鎮化並不是農民進城這麼簡單的問題。不願進城或進城打工後選擇到一定年齡返鄉,自有他們的道理。農民在農村有宅基地與承包地,農忙時在家勞動,農閒時出外打工,他們有自己的生活節奏。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不少城郊地區也逐漸被納入城市的管轄範圍,有的地方還鼓勵城郊農民放棄宅基地與承包的土地進城。但是,農民擔心失去土地後又缺乏在城市謀生的技能,會成為城市貧民。加之,個別地方盲目推進城鎮化、趕農民上樓和進城的同時,相應的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卻跟不上,進城農民難享市民待遇,生活狀況堪憂。
城鎮化關鍵是人的城鎮化,要循序漸進,不能違背農民意願。《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農民進城落戶不得強制退“三權”,即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其中傳遞出的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值得肯定。對願意進城、有能力在城市安居樂業的農民來説,城市要敞開胸懷接納他們,為其提供市民待遇,引導他們妥善處理原有宅基地與土地;如果農民暫時不符合進城條件,或者不願意落戶城市、只想在城市務工,城市也要善待他們,給他們提供溫馨的臨時家園。
還有一點更為重要,條件不具備的地區一定要把握好城鎮化節奏,不能盲目貪大求快。對不願放棄土地與宅基地、不願“洗腳進城”的農民,務必要尊重他們的意願,引導其科學致富,妥善安排他們的生活。
總之,城鎮化是一個自然而漫長的過程,地方政府不能急於求成,為了城鎮化率的虛名與政績,只求土地、戶口城鎮化,盲目圈地蓋房,忽視人的城鎮化。況且,城市特別是大城市急劇膨脹,交通、教育、衛生、公用事業等公共服務跟不上,生態環境惡化,還會衍生嚴重的“城市病”。因此,城鎮化必須循序漸進、以人為本,對進城農民與原居民平等賦權,幫助進城農民真正融入城鎮,切實防止農民“被進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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