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調整省直住房公積金政策 積極鼓勵個人購房貸款
- 發佈時間:2016-04-12 17:00:5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長春4月12日專電(記者段續)記者12日從吉林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省直住房公積金政策將調整,放寬租房提取條件,職工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同時,延長了申請提取時間。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由具備提取條件後的12個月內申請提取,調整為24個月內申請提取。
新增了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提取。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6個月內且本年度未發生過住房公積金提取的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
開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家庭組合貸款業務,繳存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允許以購房人本人家庭為主體,購房人家庭為借款人,直系親屬為共同借款人的形式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積極鼓勵個人購房貸款。對擁有1套住房尚未結清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無逾期貸款且有還款能力的,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於60%調整為不低於40%。核定貸款額度時,借款人月還款額從家庭月總收入的50%提高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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