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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公用企業亂收費光靠工商一家不行

  • 發佈時間:2016-04-12 09:30:41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針對供水、供電、供氣、公共交通、殯葬等公用企業限制競爭和壟斷行為突出問題,國家工商總局日前宣佈將自2016年4月至10月,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為期7個月的專項執法行動。此次整治的重點,包括此前飽受詬病的幾大突出問題,如用戶初次申領公交IC卡時,公交公司收取或變相收取明顯高於成本價的工本費或押金;水電氣企業對新建住宅樓住戶強制收取入戶費,否則不予供水電氣的問題;殯葬企業在殯葬費用中直接計入骨灰盒、祭奠用品等費用,濫收死者家屬費用等等。

  供水、供電、公共交通等公用企業是關乎到每一名公眾生産生活和國計民生的“保姆型”經營者。而且,由於其建設成本、運營成本過高,多數由大型國企或地方政府控制的企業投資經營,且在當地處於獨一無二的壟斷地位。因此,對其借助壟斷地位變相提高收費,搭車銷售,強買強賣等侵害居民合法權益的行為,不僅應由工商部門聯合其他職能部門進行大力整治,還應上升到問責主管部門和領導的高度,倒逼相關企業守法經營。

  毋庸置疑,這些關乎國計民生的公用企業的多數收費均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且政府對企業的投資、企業的運營成本等都應向社會公佈,接受公眾監督。需要提高水、電、公共交通價格時,還應事前公告,並進行必要的聽證程式。可見,這些企業的收費均處於嚴格的管控狀態,不是想怎麼收費就怎麼收費,想收多高就收多高。

  遺憾的是,公共産品的收費被約束了,過高或不應存在的押金、入戶費等又侵害著用戶的權利。雖然這些押金或入戶費的收取及價格可能取得了當地物價部門批准,但由於缺乏透明度,其成本到底多高,外界並不知曉,由此形成了暴利空間。尤其,單個居民面對的是壟斷企業,處於根本不對等的博弈地位,如果拒不繳納押金、入戶費等,連關乎正常生活的水電都無法使用,遑論與其談判或進行投訴舉報。在壟斷公用企業掌握著用戶的“命運”時,無辜的用戶只有任其宰割。於是,甚至出現強制用戶購買保險等不相關商品的極端事例也不足為奇。

  重視國計民生,降低居民使用必要的公用産品的成本不是小事。在工商部門公佈相關整治方案後,理當由工商、物價、質檢及涉及相關公用行業的主管部門組成聯合調查小組,強力整頓亂收費、限制競爭、壟斷經營等行為。之所以有此建議,主要在於擔心僅靠工商部門一家很難完整整治任務。要知道,這些壟斷企業在當地有著很強的話語權,且易與其他部門結成利益同盟,對抗有關部門的檢查問責。如公交IC卡押金過高且不退事件早有各地媒體曝光,但根本未見改觀就是最好的例證。因此,住建、民政、交通、工信、國資委等主管部門均應參與到聯合整治中,而非由工商部門獨自應對。

  更進一步,除了依照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反壟斷法等對相關企業做出處罰外,更應由紀檢監察部門介入,問責有關主管部門。在這些公用企業多係國企,具有官方身份,負責人有行政職務,有主管部門的大背景下,只有祭出更嚴厲的黨政紀追責,方能形成倒逼作用。進而觸動既得利益者,促進其合規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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