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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最高可獲300萬獎勵

  • 發佈時間:2016-04-12 07:00:06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南方日報訊 (記者/葉永茵)日前,東莞市經信局發佈公告稱,2016年東莞市示範性項目平臺建設類專項資金正式申報,對已完工並通過驗收的平臺建設項目採取以獎代補方式資助,符合條件的企業最高可以獲得300萬元的資金獎勵。

  東莞市經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即日起,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實施單位,按照申報指南要求,在項目建設前登錄“智造東莞網”自行註冊並進行備案;項目完工後,項目實施單位登錄“智造東莞網”提出資助申請,網上線上填報申請。

  按照規定,申報的對象指的是對東莞産業發展具有支撐作用的關鍵核心和共性技術平臺建設項目,以及對産業轉型升級和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具有積極推動作用,且在東莞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平臺建設項目。重點支援技術研究開發、試驗檢測、工業設計、資訊化服務等平臺建設和升級改造,新型研發機構、孵化器等平臺建設項目除外。

  據悉,申報的企業須符合五項條件。值得關注的是,平臺建設用於購買儀器設備和軟體的投入合計不少於500萬元,且發票開具時間和支付時間均在去年1月1日之後;企業在2013年1月1日以來,經營活動中沒有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産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5萬元及以上)等行政處罰的重大違法記錄。

  在資助方面,單個項目獎勵額度為核算範圍內項目投入金額的25%,最高不超過300萬元。項目投入的核算範圍為與項目直接相關的基本建設費、配套工程設施建設費、設備儀器購置費或融資租賃費、購買軟體和技術的費用、設計費、工作人員工資等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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