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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通信管理局通告

  • 發佈時間:2016-04-11 04:29:44  來源:甘肅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順應國家“網際網路+”行動計劃,積極支援我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網際網路電子商務發展,引導鼓勵相關企業守法經營,保障電信用戶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將我省增值電信業務市場準入許可相關事

  項通告如下。

  一、擬從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活動的申請單位請直接登錄甘肅省通信管理局網站,網址www.gsca.gov.cn。進入政務服務/線上辦理/省內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審批/電信業務綜合管理系統,按要求提交電子版材料全程線上辦理。無須提交紙質材料,無任何費用,材料齊全,符合申請條件和要求,45日內辦結領證。

  二、利用各種與公用通信網或網際網路相連的數據與交易/事務處理應用平臺,通過公用通信網或網際網路為用戶提供線上數據處理和交易/事務處理的相關業務經營單位應依法獲得線上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三、通過資訊採集、開發、處理和資訊平臺的建設,通過公用通信網或網際網路向用戶提供資訊服務的相關業務經營單位應依法獲得資訊服務業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四、受企事業等相關單位委託,利用與公用通信網或網際網路連接的呼叫中心繫統和數據庫技術,經過資訊採集、加工、存儲等建立資訊庫,通過公用通信網向用戶提供有關該單位的業務諮詢、資訊諮詢和數據查詢等服務的相關業務經營單位應依法獲得呼叫中心業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五、利用接入伺服器和相應的軟硬體資源建立業務節點,並利用公用通信基礎設施將業務節點與網際網路骨幹網相連接,為各類用戶提供接入網際網路服務的業務經營單位應依法獲得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業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六、凡未取得許可但已開展相關業務的經營單位,自本通告之日起60日內依法申請補辦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逾期未補辦的,省通信管理局將視情節依法採取停止網路接入、關閉網站等措施予以清理整頓。

  特此通告。

  諮詢電話:0931—4501254878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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