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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認購繳了定金 房子漲價了怎麼辦

  • 發佈時間:2016-04-08 02:31:33  來源:重慶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陳先生在南岸某開發商處欲購置住房一套,選中一套小戶型並繳納了定金簽了認購協議。後經與家人協商,認為所選住房面積偏小不適合全家居住,欲換購另一套面積更大的房子。由於該套房屋所在組團尚未開盤推售、價格未公示,置業顧問口頭承諾價格不會高於8000元/平方米。但其後進行銷售時,陳先生得知該套房屋最終定價高於8000元/平方米,陳先生難以負擔房款。如果最終放棄在該樓盤購房,轉而選擇其他樓盤,可能會遇到哪些法律上的風險呢?

  重慶銘友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李秋燕律師:

  陳先生與開發商就購買A房簽訂了有關預購協議,並向開發商支付了購房定金。購房者與開發商應當按照預購協議的內容行使合同權利與履行合同義務。購房者向置業顧問提出不願意購買A房,而想購買B房,屬於合同一方提出變更合同內容的情形,購房者要換房需要合同另一方開發商的同意。

  如果開發商與購房者就換房的價格、房號等事宜不能達成一致意見,購房者仍應按照原預購協議繼續履約。如其不願意繼續購買A房,或不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則購房者存在過錯,將會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而且開發商有權不退還相應的購房定金。

  為此,購房者應及時與開發商簽訂相應的變更協議或重新簽訂購房協議,或者與開發商協商,將其購買A房的協議轉讓予其他購房者,變相退回定金。重慶晚報記者 羅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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