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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通過《公選法》修正案 選民可赴車站等投票

  • 發佈時間:2016-04-06 14:00: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4月6日電 據日媒報道,日本參院全體會議本月6日以執政黨和民進黨等多數贊成最終通過了《公職選舉法》修正案。

  根據這部法律,在日本全國性選舉或地方選舉的投票日,地方政府可自行決定在車站、購物中心等處設立“共同投票站”供選民投票。

  此外,提前投票的投票時間也可以延長。該法旨在方便民眾投票,提高投票率。新《公選法》將與“18歲選舉權”一同於6月19日施行,預計將適用於夏季的日本參院選舉。

  據了解,新《公選法》由日本政府提出,主要的三項內容為設立共同投票站、延長提前投票的投票時間及擴大可帶去投票站的孩童範圍。

  根據日本現行法律,地方政府雖可在人流較大的場所為提前投票設立投票站,但投票日當天選民只能在小學、公民館等選舉管理委員會指定的一處地點投票。新法施行後,日本地方政府若在大型商業設施等處設立共同投票站,該地區的選民皆可投票。

  提前投票的投票時間此前原則上為上午8點半至晚上8點,新法施行後地方政府可酌情將開始時間提前或將結束時間延後最多2小時。新法附則中還寫明將在法律施行後研究能否進一步延長投票時間。

  新法還將可一同前往投票站的孩童範圍從“幼兒”及“有不得已的情況”放寬至“幼兒、兒童、學生及其他不滿18歲人員”。此舉旨在鼓勵日本選民帶孩子一同前往投票,從而推動選民教育,為落實18歲選舉權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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