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咸陽市涇陽縣何某等人信訪事項督查情況
- 發佈時間:2016-04-05 20:29:44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5年11月,國土資源部辦公廳會同相關司局組成督查組,就咸陽市涇陽縣何某等人陳情反映的問題,通過聽取彙報、查閱資料、約見信訪人、查看現場等方式進行了實地督查。
一、基本情況
何某,男,住陜西省咸陽市涇陽縣永樂鎮大齊村。2015年6月,何某等人陳情反映,2011年以來,村書記非法倒賣集體土地855畝。
二、核查情況
信訪人反映的問題不屬實。
2011年11月,大齊村村委會與銀宇公司簽訂4份《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總面積894畝,約定土地用途為農業種植,承包期限10年,承包費1500元/畝/年,每年支付一次,每三年上浮10%。銀宇公司已向大齊村支付土地承包費用共計417.24萬元,土地承包費全部分配到戶,何某戶土地承包費用已由其妻領取。土地承包期間,銀宇公司沒有改變土地用途。
因西鹹新區建設規劃,該地塊屬涇河新城規劃範圍,部分土地需要徵收,原計劃實施的農業種植項目無法開展。2012年和2015年,大齊村委會與銀宇公司分別簽訂了5份協議,解除了承包合同。
三、當地落實督查建議的情況
督查組針對當地存在的徵地過程中相關資訊公開不充分等問題提出了督查建議。涇陽縣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進一步加大徵地資訊公開力度,充分保障群眾的知情權;二是做好土地流轉、徵收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