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進一步加強與周邊國家經貿合作
- 發佈時間:2016-04-04 21:30:42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為進一步加強與周邊國家經貿合作機制建設,近日新疆商務廳召開新疆與周邊國家經貿合作機制工作協調會,傳達商務部有關工作要求和自治區領導有關指示,討論如何更好地發揮經貿合作機製作用,推動與周邊國家密切合作。
近年來,依託我國與相關國家建立的經貿合作機制,在商務部的支援下,新疆借助地緣優勢、人文優勢和經濟優勢,在雙邊政府間經貿合作委員會(簡稱分委會)框架下,分別與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亞塞拜然、亞美尼亞等4國建立了政府間經貿合作機制。通過經貿合作分委會、工作組的形式建立了常態化聯繫對話機制,推動了新疆與相關國家的高層互訪、展會合作、行業交流和企業合作,並利用合作機制及時解決經貿合作中的問題和困難,促進了貿易投資便利化。自治區史大剛副主席擔任工作組(分委會)中方主席,中方成員單位包括自治區有關廳局以及烏魯木齊海關、新疆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中央垂管單位。
去年底,商務部下發《商務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雙邊政府間經貿合作委員會下設新疆工作組/分委會有關工作的函》,對新疆與周邊國家建立經貿合作機制提出指導意見。
協調會上,新疆商務廳黨組書記、廳長、自治區開放辦主任和宜明表示,新疆必須積極參與,推進區域經濟合作,用好上合組織、中巴經濟走廊、中蒙俄合作機制;發揮中國-亞歐博覽會搭建招商引資和區域經濟發展的外交平臺作用;用好新疆與我國駐周邊國家大使館經商參處工作聯繫機制;積極發展與俄車裏雅賓斯克州、哈國東哈州、伊朗馬什哈德、巴基斯坦瓜達爾等有關國家地方間政府合作機制等。為此,要嚴格遵守地方事權規定,避免出現越權行為;認真研究各領域務實合作;跟進落實好會議紀要相關內容;發揮機製作用,深入推進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建設。希望各單位加強交流,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自治區對外開放。(新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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