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通過答辯書 稱法律理論並未禁止持核
- 發佈時間:2016-04-01 16:37: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4月1日電 據日本媒體報道,日本政府1日在內閣會議上通過了一份有關核武器持有問題的答辯書,表示在法律理論上《憲法》第九條並未禁止保持自衛所需必要最小限度的實力。
據報道,該答辯書稱,“即使擁有核武器,假設僅為此種限度,那麼持有並不一定是《憲法》禁止的”。
答辯書同時強調,根據日本提出的無核三原則,“包括憲法上沒有禁止持有的部分在內,政策上的方針是堅持不持有任何核武器的原則”。
此外,答辯書還指出,通過規定僅限和平目的進行核能利用的《原子能基本法》以及《不擴散核武器條約》(NPT),日本“不可能持有任何核武器”。
據悉,該答辯書書面回答了無黨派眾議員鈴木貴子的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