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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部門發佈提示:旅遊遇陷阱90天內可投訴

  • 發佈時間:2016-03-30 08:31:29  來源:山西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山西旅遊品質監督管理所特別發佈“文明旅遊、理性消費”出遊提示,提醒遊客在出遊時理性消費,提防陷阱,如果遇到“憋屈事”,可撥打旅遊諮詢投訴電話0351-7325012,投訴時效期為90天。

  管理所提醒,在簽訂旅遊合同時,要明確旅遊線路、行程、景點、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基本內容。並索要和妥善保存發票。合同、旅遊行程單、發票或收據都是重要證據,日後一旦發生糾紛,可作為憑證。對於旅行中的自費項目,若參與黃、賭、毒活動造成的任何問題,後果都由旅遊者自己負責。

  如在旅遊過程中出現服務品質問題,首先是與旅行社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在完成行程後到報名所在地的旅遊質監部門投訴,投訴的時效期為90天。也可到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或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

  山西旅遊質監所還提醒遊客,如果在旅遊中遇到“憋屈事”要及時尋求幫助。如果認為旅遊經營者不履行合同或協議、沒有提供價值相符的旅遊服務、故意或過失造成物品破損丟失、欺詐或損害自身利益就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維護自身權益。(投訴時效期為合同結束日算起),並提供旅遊合同、發票或收據、行程等相關證據。

  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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