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嘉:在房價下跌前 所有“泡沫論”都經不起推敲
- 發佈時間:2016-03-28 07:4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高處不勝寒的深圳樓市,其神經看起來是非常脆弱了。3月18日,官方媒體《深圳特區報》同時報道的兩則消息,幾經轉載和加工後,被渲染成為了深圳樓市見頂回調的信號,一則是有效需求開始銳減,3月份二手住房成交量較1月份下降了30%,高價熱點片區報價下調,有業主一週內將報價下調50萬;另一則是一篇題為《深圳十大專項行動破解發展空間瓶頸》的報道提出,深圳未來5年內將減少不少於2億平方米(全市合計4.2億平方米)違法建築面積。
前者被解讀為,房價與有效需求脫節的情況下,投資客主導的“博傻遊戲”已到了害怕沒有“接盤俠”的地步。於是乎,前期介入者開始通過高位讓利來套現;後者被解讀為,減少約佔年度商品房銷售4倍左右的違法建築,或只能採取合法化的途徑,意味著商品房和“小産權房”之間的“柏林墻”被推倒了、高低水位間的泄洪“閘口”被打開了。上述兩則解讀無論哪個接近現實,都無異於給脆弱敏感的深圳樓市投下一顆炸彈,甚至會影響未來深圳樓市的格局。
事實上,3月份樓市回調是必然的。一方面,前期口口相傳的“深圳版限購” 高懸頭頂但遲遲不落地,影響了入市節奏和交投預期;另一方面,泡沫傳聞及清理“首付貸”、4月1日上調評估價的影響下,部分以場外“加杠桿”介入的投資客試圖以讓利來脫手,造成放盤價回調。此外,2015年四季度投資投機比例迅速攀升(機構預測從20%增加到30%)並推動房價激漲後,正常回調的訴求存在。
至於足以影響深圳樓市未來格局的違法建築面積近半“縮量”計劃,僅僅是官方存量改造和城市更新的工作方案而已。慢不説,違法建築合法化,首先要考慮頭懸《憲法》和《土地管理法》兩條不能碰的紅線,即便能瞬間合法化,也必須要顧慮其刺破商品房市場泡沫帶來的“無法承受之重”。進一步,與特區發展如影隨形的違法建築,困擾深圳也不是一年兩年了,如有解決路徑,那也一定是漸進的。筆者認為,即便深圳樓市近期會見頂回調,也絕非上述兩個因素而觸發。
上述兩則消息,折射的是對深圳樓市“泡沫化”走向的擔心。基於房價收入比、租售比和房地産佔GDP比重等,深圳樓市已經進入了泡沫化區域。有機構通過定量研究,指出如果將一線城市分開看,北上廣並沒有泡沫,唯一值得擔心的炸彈是深圳。截止2015年底,深圳房價泡沫為34.16%,北上泡沫率為-5.65%、廣州泡沫率為-1.07,深圳樓市目前的安全邊際已容不得任何外生性衝擊。
當然,對泡沫見仁見智,在房價沒有掉頭直下之前,可以找到一千個理由來佐證房價上漲的理由、泡沫論經不起推敲。關鍵是,包括深圳在內的特大房價上漲,其綜合利好有目共睹,于全國樓市來説,基於特大城市“領頭羊”效應,利好全國“去庫存”;于地方來説,基於樓市在投資、消費、稅收上的綜合貢獻如此可觀,利好“穩增長”,“啃硬骨頭”的轉型壓力小多了;于銀行來説,基於抵押物的保障,利好資産品質,不良率也不會那麼快暴露;于個人來説,基於房價上漲的財富效應,利好資産性收入,利好自己早日進入“財務自由”一列。
這就是目前特大城市樓市的現狀,即在國家去行政化干預、樓市“去庫存”、經濟轉型需要貨幣寬鬆等政策庇祐下,先享受泡沫帶來的利好吧!由此,不希望樓市調整、房價下跌的呼聲佔據主流。這就不難理解,緣何樓市與“剛需”沒有太大關係了,還能扶搖直上,原因就在於,我們或許真的需要“這場泡沫”。
近期,在研究17世紀荷蘭鬱金香泡沫時,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給泡沫總結了一個定義,即基於對實際交易情形無知而無法解釋的資産價格大起大落。目前,對於特大城市樓市,各方對實際交易情形、房價暴漲原因、泡沫量化確實“無知”。既然“無知”,有無定論的泡沫解釋或量化,而泡沫又如此享受,就不管那麼多了,即便內心隱約感知泡沫很大。任何一場泡沫都是如此,我們也不能例外。(作者李宇嘉係深圳市房地産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