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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提醒公眾警惕新型傳銷

  • 發佈時間:2016-03-24 09:31:08  來源:福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北京3月23日電

  國家工商總局網站23日發佈風險預警提示,提醒公眾警惕新型傳銷活動。

  據介紹,隨著移動互聯網、網購、跨境電商等網路概念和行銷方式的發展,一些傳銷組織採用所謂“微商”“電商”“多層分銷”“消費投資”“旅遊互助”等名義,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從事傳銷活動。特別是一些境外傳銷組織,向境內群眾推銷境外産品和服務,以逃避境內的監管,行為更加隱蔽,甚至以合法、受支援的新興網際網路企業面目示人,導致眾多人上當受騙。

  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新型傳銷活動蒙蔽性、欺騙性極強。國內消費者購買境外服務或産品,到境外或通過境外網站交錢參與活動,其合法權益無法得到國家法律全面保護,且介紹或參與傳銷活動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屬於被查處的對象,風險自擔,責任自負。

  根據禁止傳銷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只要同時具備以下三點就可斷定涉嫌傳銷:一是交納或變相交納入門費,即交錢加入後才可獲得計提報酬和發展下線的“資格”;二是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即拉人加入,並按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三是上線從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的銷售業績中計提報酬,或以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提報酬或返利。簡單講,只要具備“交入門費”“拉人頭”“組成層級團隊計酬”就可認定為涉嫌傳銷。

  工商總局提醒,公眾要切實提高守法意識和風險意識,防止成為傳銷鏈條的一環。同時,應理性選擇合法投資渠道,不要被所謂“快速致富”誘惑。一方面應慎重尋找投資對象,選擇網路加盟商、渠道商之前,應查詢其登記註冊、經營資質等基本資訊,還應分析其利潤來源,判斷所謂高額回報是否符合正常經營規律;另一方面,多方了解投資項目,對網上宣傳的基金、股權、股票等,應通過證監、銀監、工商等部門核實,了解國家是否設定準入門檻、有無限制性規定等。對發現和掌握的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線索,公眾可向當地工商、公安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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