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版計程車管理辦法廢止 再度釋放計程車行業改革信號
- 發佈時間:2016-03-22 10:41:00 來源:北京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昨天,住建部發佈《關於廢止〈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的決定》,廢止決定已經獲得住建部常務會議、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自發佈之日起施行。這意味著,已經施行18年的老版出租行業法規性文件終於結束了其歷史使命。
對於廢止這份文件的原因,住建部相關工作人員透露,主要因為計程車管理職能劃轉到了交通運輸部,住建部已不再管理出租汽車行業。
1997年底,建設部(後改稱住建部)與公安部聯合發佈了《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這部覆蓋全國範圍內的規範性文件在1998年正式施行。記者梳理髮現,文件中也提及“出租汽車的發展規劃和計劃,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報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但隨著後來國務院機構改革,建設部關於計程車管理的職能已經劃轉到2008年組建的交通運輸部。
時過境遷,這份文件實行的18年裏,我國經濟社會已經發生巨變,一些條款顯然已經不再適合當今。比如,管理辦法規定“出租汽車實行揚手招車、預約訂車和站點租乘等客運服務方式”,但對於如今更受歡迎的網路約車、司機搶單等方式並沒有規定。此外,一些關於經營權的條款也一度引發爭議。
這部文件的廢止也被認為再次釋放了我國計程車行業改革的信號。去年10月,交通運輸部發佈了《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簡稱《指導意見》)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簡稱《管理辦法》),面向社會徵求意見。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員朱巍分析,先廢止已不適應形勢的舊規章,説明兩個新文件出臺的時間已經不遠了。
在不久前的全國兩會記者會上,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提及出租汽車改革時直言,現在有的城市打車難、行業服務品質不高、人民群眾多層次出行的需求得不到有效滿足,行業不穩定的問題有時也較為突出,這些都需要對出租汽車管理體制進行改革。
另一方面,也有專家向記者表示,雖然《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已被廢止,但計程車管理也並非“無法可依”。2014年,交通運輸部出臺《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全國各省市也幾乎都出臺了各自的關於計程車經營和管理的規範性文件,例如北京市甚至早于這份辦法就出臺《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後來又歷經多次修改。
記者在交通運輸部日前公佈的今年立法計劃中看到,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修正案)已被列入擬修改的規章之中。目前交通運輸部正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研究論證,推動深化計程車管理改革的文件儘快出臺實施。(記者 曹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