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嚴打股市謠言 “招行催國家隊還錢”是假的
- 發佈時間:2016-03-19 09:04:4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度引發市場關注的《國家隊:招商銀行副行長喊你還錢了》一文,昨日被證監會查明為虛假資訊。在週五的例行發佈會上,證監會通報3起典型編造、傳播虛假資訊案件的查處情況,其中即包括“招行喊國家還錢”。證監會還披露,近日會對4宗案件做出行政處罰,其中,2宗內幕交易案、1宗操縱股票價格案和1宗資訊披露違法及在限制期限內買賣股票案。
辟謠
虧錢股民發謠言已被查獲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昨天表示,近期市場出現的多起不實傳言,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證監會在持續加強輿情監測的同時,組織稽查執法力量即刻開展線索排查、資訊溯源和調查布控等工作,現已查明2起造謠傳謠案件的違法事實,同時還向公安機關移交1起涉嫌犯罪的線索,公安機關現已查獲謠言編造人。
經查明,2月24日,深圳某證券公司策略師王某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即在其個人微網志上以確定口吻公開轉發、傳播“3月1日起創業板全面停止審核”的虛假資訊,成都某經濟新聞報社記者李某在未確認該資訊真實性的情況下,遂編撰深度解讀文章,該報社未按照有關規定審核該文章的真實性,即通過其網站刊發,後被多家其他媒體轉發,對市場産生嚴重誤導。
證監會還查明,2月24日,李某利用微信公眾號“彌達斯”,編造併發布“招行催國家隊還錢”的虛假資訊,嚴重擾亂市場秩序。上述2起案件現已調查終結,下一步,證監會將依法嚴肅追究相關違法主體的法律責任,相關處罰處理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接到證監會移交線索以後,公安機關立即作出工作部署,迅速安排警力追查謠言源頭,隨即取得重大突破。經查明,3月1日,江蘇省泰興市張某憑空杜撰“劉士余:註冊制不適應社會主義中國國情”的虛假資訊,並在“新浪股吧”中發佈。據張某供述,其因炒股虧錢,為發泄不滿遂編發該虛假資訊,用證監會主席的口吻是為了響應力更高。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與公安機關密切配合,進一步查證傳播該虛假資訊的其他責任主體,嚴肅追責。
鄧舸指出,證監會將會同有關部門,始終對各類股市謠言保持嚴密監控、快速反應,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從嚴從快打擊,務必使造謠傳謠者付出沉重代價:對傳播媒介違反相關資訊傳播管理規定、誤導市場的,還將按程式移交有關主管部門嚴肅處理。
處罰
藍色游標董事長涉嫌內幕交易
近期,證監會對4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其中,2宗內幕交易案、1宗操縱股票價格案和1宗資訊披露違法及在限制期限內買賣股票案。
2宗內幕交易案中,李彩霞在辦公場所非法獲取了煙臺新潮實業籌劃收購資産的內幕資訊,利用該內幕資訊于2014年10月30日買入“新潮實業”,截至2016年1月5日,其已將“新潮實業”全部賣出,盈利218.27萬元,構成內幕交易。依據《證券法》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沒收李彩霞違法所得218.27萬元,並處以違法所得2倍的罰款。
北京藍色游標董事長趙某某、原證券事務代表徐某,是藍色游標境外參股公司重大虧損這一內幕資訊的知情人。趙文源為趙某某的近親屬並關係密切,且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與徐某存在聯絡。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趙文源於2015年4月3日使用其本人證券賬戶賣出所持9萬股“藍色游標”,避損金額39.11萬元,構成內幕交易,依據規定,天津證監局決定沒收趙文源違法所得39.11萬元,並處以違法所得1倍的罰款。
1宗操縱股票價格案中,任斌海、鐘仁志等人于2013年,操縱多個賬戶連續買賣以及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交易“北海港”和“寶泰隆”,構成操縱股票價格,三人違法所得均被沒收,並被處以金額不等的罰款。
除上述3宗案件之外,另有1宗資訊披露違法及在限制期限內買賣股票案,涉及上市公司“東陽光科”。兩自然人袁靈斌、李軍因資訊披露違法等數宗罪被罰,其中,證監會對袁靈斌、李軍二人因沒有履行報告和資訊披露義務、在限制轉讓期內增持股票的行為予以警告;對二人沒有履行報告和資訊披露義務、在限制轉讓期內增持股票的行為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對二人限制期內增持行為處以3000萬元罰款,其中袁靈斌2250萬元,李軍750萬元。對袁靈斌的罰款總計達到2270萬元,對李軍罰款總計770萬元。證監會稱,將持續對內幕交易、操縱股票價格、資訊披露違法和在限制期內買賣股票等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
檢查
6家公司將募資挪用、轉借他人
證監會表示,2015年9月部署各證監局對債券發行人開展了首次現場檢查工作。目前,現場檢查工作已全面完成。首次公司債券發行人現場檢查工作共檢查了105家公司。檢查發現問題主要涉及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資訊披露、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等方面。有債券發行人將募集資金挪用、轉借他人;募集資金專戶管理不到位;用募集資金購買理財、外匯、結構性存款或暫時轉存至其他銀行。
針對發現的主要問題,證監局共採取行政監管措施11項。其中,6家公司因募集資金挪用、轉借他人的問題,被證監局採取出具警示函、責令改正、監管談話等行政監管措施,4家公司因未披露重大投融資事項的問題,被證監局採取出具警示函、監管談話等行政監管措施,1家公司因未披露重大關聯企業的問題,被證監局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以上行政監管措施均計入誠信檔案。針對發現的其他問題,各證監局共採取出具監管關注函等日常監管措施18項。同時,滬深交易所共採取通報批評等紀律處分措施4項,均計入誠信檔案,並出具監管函等自律監管措施33項。
披露
申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獲批成立
另據披露,證監會于2016年3月14日批准設立申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這是根據2013年8月內地與香港、澳門簽署的《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補充協議十設立的首家兩地合資多牌照證券公司。申港證券註冊地為上海自貿區,屬於適用CEPA上述政策的改革試驗區。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35億元,股東14家。其中,港資股東3家,合計持股比例34.85%;內資股東11家,合計持股比例65.15%。
文/本報記者 齊雁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