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造假煙 房東成主犯
- 發佈時間:2016-03-16 07:29:46 來源: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譚欣妮 通訊員 廈法宣)昨日,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三起制售假煙典型案例。記者了解到,審判數據顯示,2012年之前,廈門地區假煙案件以運輸環節查獲的犯罪為主;2012-2015年,生産環節查獲的假煙犯罪數量明顯增多,全市兩級法院年均受理一審案件數達13件。
在法院公佈的案例中,2013年8月20日開始,同安居民葉某在明知周某(另案處理)等人製造假煙的情況下,仍將名下廠房出租給後者,作為假煙生産窩點。出租的20天期間,葉某負責管理工人食宿,幫助購買運輸假煙用的貨車,並掌握窩點大門的開關,方便輸運車輛進出。同案另外幾名被告張某、閆某、王某分別負責生産管理、煙支封箱稱重、搬運裝車等工作。
9月10日,公安機關和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衝擊上述制假窩點,經鑒定,現場查獲的成品煙支均係假冒註冊商標且偽劣捲煙。法院經審理認為,葉某等人的行為已構成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
>>法官説法
制假犯罪的所有人、出資人、組織者、管理者等,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係主犯。本案第一被告人葉某係同安本地村民,其租房、負責食宿、幫助購車等行為,在本案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葉某應認定為主犯。考慮其犯罪未遂情節,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