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房子、汽車、美容的消費,最坑人!
- 發佈時間:2016-03-15 06:31:58 來源:杭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 張麗華 通訊員 沈雁
去年,杭州市江幹區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投訴,稱某電影院在銷售《速度與激情7》電影票時,捆綁出售3D眼鏡。經查證情況屬實,認定電影院行已構成“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銷售商品”。江幹區局于2015年5月立案,後根據《浙江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並處罰款1萬元。
昨日,浙江省工商局發佈了2015年度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十大典型案例。“影院捆綁出售3D眼鏡”只是十大典型案例之一。記者發現,這十大案例中,有關房子、汽車等大宗商品消費的貓膩特別多,而愛美的你也特別容易被黑心商家坑!
消費警示
房子、汽車等大宗商品消費貓膩多
1.開發商宣傳的“地鐵房”靠譜嗎?
2015年5月,寧波市鄞州區市場監管局相繼收到多起投訴,稱某房地産公司在銷售其開發的某商品房時,使用的宣傳冊中標注“未來新市府往東約10分鐘車程”、“緊鄰地鐵1號線,5分鐘步行回家路”、“距離新市府僅3站路,規劃2014年順利通車”等字樣。而實際該小區至地鐵1號線的兩個站臺,要麼超過5分鐘步行距離,要麼出口方向和位置到目前還未明確,距離新市府的站臺也未建造。購房者認為該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要求賠償或退房。經查證,認定當事人的行為構成發佈虛假廣告。鄞州區局根據《廣告法》和《房地産廣告發佈暫行規定》,責令其停止發佈,並處以罰款2.96萬元。
2.你沒用完的油被4S店“拼”走了!
2015年,金華市市場監管系統組織對部分品牌汽車4S店開展專項檢查。期間發現數家汽車銷售公司在向車主提供汽車維修、保養過程中,實際添加的機油量少於消費者繳納費用的機油量。在此情況下,卻未告知消費者機油的實際使用量,將多餘的機油回收並重新再次銷售或另作他用。金華當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浙江省實施〈消法〉辦法》,對涉案企業予以警告,並沒收違法所得共計52.1萬元。
3.二手車的公里數被誰“偷”走了?
2015年3月,長興縣的孫某在周某處花12.5萬元購得一輛北京現代轎車。一個月後孫某到4S店檢修時發現該車實際公里數已達14萬公里,而里程錶顯示為3萬多公里,遂投訴至縣市場監管局。經取證,周某從原車主畢某處獲取該車後,通過相關技術手段,更改汽車里程錶數。同時,周某在與孫某簽署的汽車交易合同上,在甲方欄冒簽畢某的姓名。經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周某全額退還購車款、保險費、維修裝修費及其他費用合計13.7萬元。同時,長興縣局啟動“訴轉案”機制立案調查,根據《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規定,認定周某的行為構成合同欺詐,對其處以1萬元罰款。
消費警示
愛美不是錯 錯起來要人命
1.減肥減出肝腹水
溫州市甌海區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在某美容店購買了某品牌減肥膠囊,服用後出現肝腹水等症狀,懷疑品質有問題。經調查,該減肥膠囊係假冒他人生産批號的産品,並添加了西布曲名、酚酞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該局立即將此案移送公安部門。隨後公安部門抓獲並刑拘了被訴人蔡某及其上家滕某。為了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爭取先行民事賠償,該局在被訴人取保候審期間組織雙方調解,最終達成協定,由被訴人一次性賠償消費者15萬元。2015年1月和5月,經甌海區人民法院一審和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處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判處其上家滕某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260萬元。
2.美容導致汞超標
2015年7月,浦江縣市場監管局接到吳女士等12位消費者投訴,反映在當地某美容店使用不合格化粧品後,導致體內汞含量不同程度超標,造成了身體傷害,現都在醫院進行驅汞治療,要求給予消費維權。浦江縣局第一時間立案調查,並趕赴醫院了解就診消費者的訴求。11月,消費者入院驅汞治療基本結束後,縣局啟動了消費糾紛人民調解程式,對每項維權內容制定相應調處依據和計算方法,與投訴群體面對面對接,分時分批組織調解。至11月底,該案基本調解結束,消費者獲得包括交通費、醫藥費、誤工費等共計12萬餘元補償。同時,該局對美容店處以5萬元罰款。
3.網購“水寶寶”嚇死寶寶了
自2014年7月以來,台州市市場監管局和公安機關聯手,歷時一年半時間,成功破獲利用網際網路銷售假冒拜耳公司旗下國際知名品牌化粧品“水寶寶”系列案件,涉及40多種包裝規格,並順藤摸瓜成功搗毀位於廣東東莞的2個制假窩點,摧毀遍及廣東、浙江等7個省市的銷售網路,抓獲犯罪嫌疑人12人,案值20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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