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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張和平:個稅改革應提高高收入人群貢獻比例

  • 發佈時間:2016-03-14 20:58: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北京3月14日電 (記者 王劍)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地稅局局長張和平14日在京接受中新網記者專訪時提出,目前我國高收入者對個人所得稅的貢獻率僅35%左右,改革個人所得稅十分緊迫。

  張和平建議,按照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改革思路,提高高收入人群的貢獻比例,廣泛徵求民意,在部分省市先行試點。

  個稅改革思路:分類、綜合徵收相結合

  張和平表示,“由於個人所得稅分類徵收容易出現稅負不公和稅收流失等弊端,目前我國高收入者對個人所得稅的貢獻率僅35%左右,形成主要由‘窮人’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尷尬局面,群眾議論較多,改革個人所得稅十分緊迫。”

  張和平在其提交的《關於構建和完善地方稅體系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充足財力保障的建議》中,對個人所得稅改革提出三點建議。

  張和平認為,應按照之前已形成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改革思路,抓緊完成具體方案的設計,把醫療、教育、贍養開支納入扣除,並重點加強個人投資者(經營者)的收入管控,顯著提高高收入人群的貢獻比例,以發揮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

  “在推進改革過程中,如條件成熟,可提前公佈方案及實施時間節點,廣泛徵求民意,爭取群眾理解和支援。”張和平認為,此舉也便於基層稅務機關做好相應準備。

  張和平稱,如個人所得稅改革難以在全國一步到位,建議分別選擇東、中、西部的部分省市先行試點,待積累經驗不斷完善後再全國推開。

  地方稅種立法進度滯後 與法治要求差距較遠

  張和平在上述《建議》中還提出,應“加快環境保護稅、房地産稅、耕地佔用稅、煙葉稅等地方稅種的立法步伐。”

  相對經濟社會的發展而言,地方稅種立法進度已經明顯滯後,現僅個人所得稅、車船稅完成了立法,其他10個稅種仍在執行上世紀80、90年代的條例或暫行條例,與稅收法治的要求差距較遠。

  張和平建議,全國人大在地方稅種立法的規劃及安排上給予重點傾斜,成熟一個通過一個,暫不成熟的要限期立法,如環境保護稅和煙葉稅應加快節奏,爭取年內出臺。

  此外,建議地方稅種在立法時要留有一定的彈性,賦予地方人大或地方政府設置稅法中部分條款的權力,便於各地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進行微調。

  張和平還建議,繼續抓緊推進房地産稅立法。“雖然目前房地産市場不景氣,但立法進度不宜拖延,可採取先完成立法推後實施的辦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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