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
- 發佈時間:2016-03-14 03:31:09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李 哲 溫濟聰 李 丹 亢 舒
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圍繞最高人民法院過去一年來的工作和司法體制改革,代表、委員們暢談了看法。
司法為民獲點讚
報告顯示,2015年最高法受理案件15985件,審結14135件,比2014年分別提高了四成;地方法院受理案件數量和審結量同比分別上升超過20%,執結率同比增長超過50%。
“我感到群眾的生活增加了安全感和舒適感,報告對老百姓普遍關注的問題給予了積極回應。”全國人大代表、太原理工大學化學化工學院院長李瑞豐説。
全國政協委員、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邸瑛琪認為,最高人民法院報告的亮點,一是在理念上,將疑罪從無表述為法律原則。二是首次以工作報告的形式規定了尊重契約自由,這也是理念上的進步。三是在行動上,明確了以人民呼聲為第一信號,向執行難全面宣戰。
為進一步實現司法為民、司法便民,全國的法院系統推進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各級人民法院加快了訴訟服務網、訴訟服務大廳、訴訟服務熱線等三位一體的建設,推進了審判效率的提高。”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左世忠説。
司法體制改革成效顯著
“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提高了法官、檢察官辦案積極性,其責任心進一步得到激發,穩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全國政協委員、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孫南申表示,法院改革已進入深水區,需積極推進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4項改革試點和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
談到人民法院的司法體制改革,左世忠代表説,“司法體制改革是國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維護人民利益的迫切需要”。
當前,司法改革是人民法院的重頭戲,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重要內容。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白景富認為,在改革進取的同時,一定要客觀和穩妥,制定詳細的措施。他舉例説:“司法責任制無疑是改革的亮點,審理者裁判,裁判者負責,院長不再簽發自己沒有審理的案件,誰是法官誰説了算。這一方面激發了法官的責任心、積極性,但另一方面,我們也要加強監督,細化審理程式。”
更加重視司法隊伍建設
“山西省基層法官每人每年要審理200至280件案件,在某些發達地區,這個數字甚至超過了500!”左世忠代表説,基層法官的敬業精神讓人感動,但長期下去,隊伍的穩定性和案件的品質也無法保證。
邸瑛琪委員對此深有體會,他説:“我到過許多縣(區)級的基層法院、檢察院,基層法院、檢察院幹警工作風險大、工作壓力大、待遇低,司法體制改革要更多地惠及基層一線。”
孫南申委員建議,要進一步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全面落實法官員額制,明確崗位“權、責、利”,讓法院工作人員各歸其類、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實施法院辦案人員權力清單制度,積極探索由法官、助理審判員、書記員構成的審判團隊,提高審案效能。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慕平建議,要重視和加強司法輔助人員隊伍建設。可靈活通過聘用制等制度增加輔助人員,以緩解案件短期之內大幅度上升給法院造成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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