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容市場暗藏“美麗陷阱” 微整形何以成“危整”?
- 發佈時間:2016-03-13 15:59:43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福州3月13日專電 題:年均百萬人次整容市場暗藏“美麗陷阱” 微整形何以成“危整”?
新華社記者劉姝君
不開刀、不動骨、創傷小,相較于大刀闊斧的“改頭換面”,短時間變美變年輕的微整形正得到越來越多愛美人士的青睞。而在微信朋友圈內,各色“微整大師”也悄然出現,他們打著“國際機構認證”的旗號,沒有任何營業執照或許可證,就在美容院、美甲店、甚至居民樓內支一張手術臺,為客人注射填充物。
微信、微網志成微整事故重災區 整容瞬間變“毀容”
“打一針就變美”“隆鼻除皺填充法令紋”“無毒害可吸收”……如今,微信朋友圈內微整形資訊多如牛毛,其聲稱經過專業培訓,甚至赴南韓進修,産品都是國外進口,價格比正規整形醫院低很多,再配以幾張整形前後的對比照,讓不少愛美者“心中長草”。
近日,福州的林小姐經朋友介紹,結識了微信朋友圈內一位“南韓整形李醫生”,其聲稱只需2000元就可以注射隆下巴,注射地點在一家賓館內。
“主要覺得打針是小事,價格也比正規整形醫院便宜一些,所以就心動了。”林小姐説,這位“李醫生”自稱是一家公立醫院的整形醫生,而給她注射的是一種美國進口針劑,目前國內沒有出售。
林小姐一開始對注射效果很滿意,誰知一個多月後,她的下巴越變越長,最後竟成了“鞋拔子臉”。萬般無奈之下,她只好去公立醫院檢查。經診斷,林小姐是被注射了違禁藥品“自體細胞生長肽”,導致下巴增生,而目前國內並沒有允許將這種藥品進行整形填充。
非法醫療機構、非專業醫師、非合格産品,據業內統計,目前微整形毀容事件中,有九成來自“三非”,而微網志微信正是“三非”整形的重災區。在微網志上輸入“微整形”,相關用戶達上千名,多標榜自己為微整形美容師。
中國整形美容協會教育與管理分會副會長周展超告訴記者,一些“微整專家”帶著針管四處“走穴”,甚至約好時間到賓館、住家登門服務。事實上,在一些大城市的繁華商圈,存在大量“打黑針”的美容院。
五天“變身”微整醫生 打針先從“朋友圈”下手
數據顯示,目前中國每年平均有105萬人次進行醫療美容手術,其中八成為微整形手術。正是瞄準了這個需求大、利潤高、門檻看起來很低的市場,不少零基礎的外行人在暴利的刺激下紛紛“試水”。而為了速成“整形醫生”,大量未經許可的培訓機構應運而生。
搜索引擎內輸入“微整形培訓班”,相關詞條超過100萬個。記者隨機致電一個培訓機構,工作人員介紹,培訓班是在南韓濟州島授課,課時為5天,學費8800元,教授肉毒素注射、填充美容技術、4D蛋白線提升等,課程針對零基礎學員,包教包會,結課後為學員頒發南韓醫學會認證的畢業證書。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學員畢業後多是自己開“工作室”,或者挂靠在美容院、美甲店,每月平均都有幾萬元的收入。記者詢問“沒有招牌,客源哪來”“大多是從朋友圈先下手,接著口口相傳”“不會被抓嗎?”“國內沒有專門管理的部門,一般沒人查”。
記者了解到,如此這般的培訓班多是大班授課,學員中醫生所佔比例僅為5%至10%,其餘多是非醫療美容行業的從業人員,包括美甲師、理髮店小工等。培訓時先用假人練手,接著學員之間互相在臉上練習打“美容針”和“瘦臉針”。
“整形醫生不能速成,操作者必須持有醫療執業資格證。”中國醫學科學院整形外科醫院副院長吳念説,醫療美容主診醫師相當於專科醫師的水準,按照規範的培訓標準,醫學生大學畢業後,需要繼續接受3年至5年的專科醫師培訓。目前市場所謂的醫療美容培訓機構不僅沒有資質,其所頒布的證書也不被衛生行政部門承認。
吳念介紹,2002年頒布的《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並未明確醫療美容主診醫師培訓機構的細則,只是部分地區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相應規程,比如北京市衛計委在經過業內專家評議、認定後,明確一批三級甲等醫院可以作為美容主診醫師的培訓機構,培訓機構必須符合相關條件,包括師資、硬體、培訓大綱、培訓時間等。
微整形市場充斥陷阱 監管真空亟待彌補
中國整形美容協會技術標準與品質控制部主任劉琳琳説,近年來我國醫療美容,特別是微整形行業發展迅猛,但由於缺乏統一的行業規範,相關管理辦法滯後,監管部門職責不清,醫療美容出現管理真空,再加上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薄弱,導致相關醫療事故頻頻發生。
“微整形不開刀、微創並不意味著風險降低。”第四軍醫大學西京醫院整形外科主任郭樹忠説,其要求操作者熟悉神經學、解剖學等多門學科,而不少非法機構使用的玻尿酸、肉毒素並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證的産品,一些機構甚至為消費者注射早已明令禁止的奧美定。
郭樹忠告訴記者,近兩年微整形事故在急速增長,僅他個人每月要收治20余起微整形失敗前來修復的患者。“在修復過程中,我們發現患者注射物的層次混亂,有深有淺,取出時很麻煩。一些注射物長期殘存在體內,甚至誤入血管,造成局部血管堵塞,輕則毀容,重則引起失明甚至死亡。”郭樹忠説。
吳念表示,微整形本應由衛生行政部門監管,但由於許多微整形在美容院、美甲店或者酒店進行,論管轄權又歸工商部門管理。然而工商部門對醫療美容難以界定,且這些非法機構隱蔽性強、流動性高,在沒有充分證據的前提下,工商部門難以有效執法。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醫學科學院皮膚病研究所病理科主任孫建方提交提案,呼籲儘快修訂和完善《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儘快明確工商和衛生部門的監管職責,建議以衛生部門為主管部門,加強工商與衛生部門的資訊互通,建立定期會議交流制度,堅決查處超範圍經營、非法行醫等行為。與此同時,提高整形美容行業的準入標準,對經營規模、設施設備、人員配備等作出明確的規定。
消費者也需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劉琳琳提醒,消費者要選擇正規的醫療美容醫院,在微整形之前,要和醫院簽訂合同,保留憑據、病歷、手術記錄等,做完手術繳納費用時,應當向機構索取發票。如果在美容院遭遇了不正規的美容手術,也可向衛生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