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參加2015年度國務院國資委公務員考錄面試考生寄送材料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6-03-12 07:33:33 來源:國資委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已公佈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人選名單。參加國務院國資委面試的考生需提供有關材料,具體如下:
一、入選考生須于2015年1月25日前將以下材料寄送國務院國資委人事局調配處(務必以中國郵政EMS特快專遞方式寄送,其他快遞單位無法簽收;快遞單備註欄中請註明報考廳局及職位名稱):
1、身份證複印件;
2、戶口本(或集體戶口登記卡)首頁及本人頁複印件;
3、報名推薦表複印件(應屆畢業生),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複印件(社會在職人員),存檔證明複印件(待業人員);
4、學生證複印件(應屆畢業生),工作證複印件(社會在職人員)。在職人員所在單位如未制發工作證,請單位人事部門在《同意報考證明》中予以説明;
5、公共科目筆試准考證複印件;
6、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社會在職人員);
7、報名登記表複印件(貼照片);
8、報考職位條件中所需的相應資格證書複印件,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師證書、英語資格證書等;
9、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證件照6張,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提供的照片一致,並在每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註明姓名、報考職位。
以上所提交的材料,不再退還。
二、相關注意事項:
1、我委面試、專業科目考試、體檢定於2015年3月9—11日進行。
2、考生參加專業科目考試、面試報到時,均須攜帶本通知第一項所列複印件的相應原件。
3、考生應對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虛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定,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4、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可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下載,在規定位置粘貼彩照。所用照片須符合本通知第一項的要求。
三、請各位考生及時查看本人聯繫郵箱裏的通知,並按照要求在1月25日前寄送材料和回復是否參加面試,如聯繫方式有變請及時告知。
四、未按時寄送材料或回復郵件者,均視為自動放棄,由該職位其他考生按成績順序遞補。
五、請確保電話及郵箱聯繫暢通,並及時查閱我委網站及個人聯繫郵箱的後續通知。
聯繫電話:010-63193744
電子郵箱:gzwkl@sasac.gov.cn
通訊地址: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26號
郵遞區號:100053
國務院國資委人事局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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