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泰A高管窗口期交易“踩雷”
- 發佈時間:2016-03-04 14:31:29 來源:羊城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公告深挖
羊城晚報訊 又到年報集中披露的窗口期,再有一家上市公司高管因為買入公司股份“踩雷”。
昨日,深交所發出監管函指出,魯泰A(000726)預約于3月30日披露2015年年報。潘平利作為魯泰高管,2月29日(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買入魯泰B股股票2100股,成交金額21126元。
深交所指出,上述行為違反了交易所《主機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3.8.15條規定,希望其吸取教訓,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規及本所《上市規則》等的規定,杜絕此類事件發生。魯泰A2015年中報顯示,潘平利為公司國際業務部經理,持有公司股份12.61萬股。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2月以來,深交所針對“窗口期”違規交易發佈了多份監管函,涉及多家上市公司,如奧飛動漫(002292)副總裁陳德榮因在公司業績快報披露前10日的“窗口期”內交易股票,違反相關規定,受到深交所監管。
深交所3月2日的監管函顯示,奧飛動漫擬於2月29日披露2015年年度業績快報。根據相關規定,業績快報披露前10日為“窗口期”,公司董監高人員等不得買賣公司股票。而陳德榮于2月23日賣出公司股票8.75萬股,交易金額為358.75萬元。其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及《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的相關規定。
此外,廣博股份(002103)、科大訊飛(002230)等公司的董監高的身上也出現類似情況。深交所3月1日發佈的監管函顯示,廣博股份擬於2月29日披露2015年度業績快報,但公司董事胡志明在2月25日以67.14萬元買入公司股票2萬股。深交所2月22日發佈的監管函顯示,科大訊飛2015年年報預約披露時間為2016年3月15日,但公司實際控制人的一致行動人吳相會在2月15日(年報披露前30日內)賣出公司股份20萬股,交易金額為565.18萬元。
《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及前述人員的配偶,在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産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式之日,至依法披露後兩個交易日內;上述敏感期不得買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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