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一聯邦法官支援蘋果拒絕解鎖手機
- 發佈時間:2016-03-02 07:37:00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聯邦政府要求蘋果公司解鎖涉案手機協助調查,法官認為聯邦政府此舉增加企業負擔
美國聯邦法院紐約東區聯邦地區法庭一位法官2月29日對另宗販毒案件中iPhone手機的解鎖問題做出宣判,聯邦政府無權強制蘋果公司解鎖涉案手機。
這是蘋果與聯邦司法部、聯邦調查局(FBI)以及聯邦法院加州河濱地區法庭就手機解鎖事件紛爭以來首次獲得來自地方法庭法官的支援。
司法部希望進行復審
據《紐約時報》報道,在紐約東區聯邦地區法官奧倫斯坦公佈的長達50頁紙的判決書中,他將矛頭主要指向1789年頒布的一部《全令狀法案》,指出一直以來美國司法檢察機關正是依據此法向許多科技企業提出協助政府解鎖數據的要求。
奧倫斯坦表示,一部兩百多年曆史的法律並未授權當今的法庭強迫蘋果公司向聯邦政府做出妥協,聯邦政府要求蘋果的做法是“給該公司增加了不可理喻的負擔”。
奧倫斯坦還指出,應該由國會而不是聯邦法院的法官來解決這個問題。
截至目前,奧倫斯坦是首位做出與政府意願相悖裁決的美國聯邦法官。美國司法部隨後在一份聲明中做出回應,稱希望奧倫斯坦法官能夠對其判決結果進行復審,並表示蘋果公司早前已同意將上述紐約布魯克林地區販毒案件中涉案手機進行解鎖,幫助有關司法機關對案件進一步調查。
FBI要求解鎖手機
2015年12月2日,加州聖貝納迪諾郡衛生局職員賽義德·法魯克在一場聖誕聚會中與妻子持槍打死14人,死者大部分是他的同事。聯邦調查局檢查法魯克一部蘋果手機時因無密碼無法獲得資訊,蘋果公司拒絕為其提供解密方法。
今年2月16日,聯邦法院加州河濱地區法庭法官謝瑞·皮姆發佈命令,要求蘋果提供解密軟體,幫助FBI調查法魯克的手機。25日,蘋果向法院提交文件,首次對法庭命令作出正式回應,要求法庭撤回命令,稱其違反美國憲法,並譴責聯邦政府通過法院行使危險權力,實行對法律的無限解釋。2月29日,蘋果公司方面重申了任何要求解鎖手機的做法已經涉及憲法問題,應當由美國國會負責審理。
美國前司法部律師博格認為,從技術和法律的角度看,紐約東區聯邦地區法庭的裁決結果不會直接影響到加州案件的判決,但毫無疑問,這已經被視為公眾輿論在捍衛隱私權上對決政府濫用司法權的一次勝利。(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