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項試點”啟幕國資改革好戲在後頭 打造兩大運營公司
- 發佈時間:2016-02-26 07:25:2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昨日,國務院國資委、國家發改委、人社部聯合召開發佈會,首度對外披露國有企業“十項改革試點”落實計劃。國資專家認為,國資國企改革已進入更為系統化的實踐層面:大幕開啟,好戲在後頭。
啟動“十項改革試點”
總體來説,十項改革試點包括落實董事會職權試點、市場化選聘經營管理者試點、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試點、企業薪酬分配差異化改革試點、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中央企業兼併重組試點、部分重要領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試點、國有企業資訊公開工作試點、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試點。
從昨日發佈會公佈的試點計劃看,亮點不少:今年國資委將選3-5戶企業開展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推進誠通集團、國新公司改組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在電力、石油、天然氣、鐵路、民航、電信、軍工等壟斷領域開展混改試點示範,並於上半年確定首批試點企業;員工持股試點同步推進,今年計劃在央企選擇10戶子企業,指導各省市分別選擇10戶企業開展試點;再選3-5戶企業進行董事會職權試點;央企兼併重組同樣力度不減。
雖然試點企業名單沒有一次性公開,但是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張喜武在發佈會上透露:“在進一步獲得報批後將儘快向社會公佈具體的試點企業名單。”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則認為:“在2014年‘四項改革’試點的基礎上,市場對今年的‘十項改革’試點期望非常高。國資委本次先確定兩個試點單位之後再逐步推開,屬於比較謹慎的做法,後續進展更加值得期待。”
打造兩大國資運營公司
以投資運營公司為代表的國資監管體制的變革,一直是本輪國資改革的重頭戲。2014年,國資委選擇中糧、國投開展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但是運營公司的試點一直沒有啟動。昨日發佈會宣佈,今年將推進誠通集團、中國國新改組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此外,國資委還將選擇3-5戶企業開展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的投運公司都是在存量央企的基礎上改組而成,尚未出現新設組建的情況。昨日,資深國資國企改革專家張喜亮研究員接受上證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按照頂層設計,也不應排除組建全新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可能性。”
上證報記者注意到,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誠通集團”)和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國國新”)成為本次新增試點其實是有跡可循的。例如,誠通集團在去年初召開的2015年工作會議上已透露,將全力爭取國有資本運營公司試點,作為當年的一項重要工作目標。中國國新則在今年1月召開的2016年度工作會議上提出,努力打造成為一流的國有資本運營公司。
在上述兩家央企中,誠通集團旗下擁有中儲股份、冠豪高新、岳陽林紙、*ST美利等多家A股公司。與之相比,中國國新歷史較短而且稍顯神秘。這家成立於2010年12月、在106家央企名單中排名末位的“晚輩”,其初衷就是專門用來優化中央企業佈局結構,從事國有資産經營與管理的企業化操作平臺,還曾有人將其稱為“中投二號”。去年10月,中國國新斥資百億入股鐵塔公司。
重置國資監管機構層級
李錦對上證報指出,“今年,國企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將原有的國有資産管理架構由目前的兩級變成國資監管機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經營性國企三級,逐步實現政企分開,最終實現國資委從管資産向管資本的重要轉變。”
而此番試點一項重要目標正是探索國資監管機構與企業的關係。試點計劃提出,國資監管機構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主要從戰略規劃、公司治理、收益回報等方面履行股東職責,而企業將在規劃投資、産權管理、業績考核、薪酬管理、選人用人等方面獲得更多自主決策權。根據十項改革計劃,今年將進一步完善原有董事會職權試點,擴大試點範圍,再選擇3-5戶企業進行試點,同時指導推動各地開展這項試點。
專家認為,從透露資訊看,隨著試點開展,國資監管機構將朝著“股東”方向變身,其與國企的關係,將逐步趨近股東與公司。為此,國資監管部門將做重大調整,這也是國資委在2016年度央企負責人會議上傳達的一大訊號,即國資委正在研究制定內部組織機構設置和職能調整方案,將對現有工作機構大刀闊斧地進行調整。
那麼,投資運營公司將如何配置資産?以首批改革試點的國投公司為例,其董事長王會生在近日介紹改革進度的研討會上表示:“到2020年,國投將形成基礎産業、前瞻性戰略性産業、金融及服務業、國際業務四大戰略業務單元。”在他看來,國有資本要在改革中向“命脈”和“民生”領域集中。
推進壟斷行業混改
除了國資監管體制改革,與資本市場休戚相關的當屬重組與混改。國資委副主任張喜武昨日還透露:“中央企業兼併重組是國企改革工作的重要抓手,今年兼併重組的力度不減,工作量要加大,成果要體現。”
“推進中央企業兼併重組,對於解決國有資本佈局結構不合理、資源配置效率不高、同質化發展等問題意義重大。”張喜武表示,2015年,國資委會同有關部門先後完成了6對12戶中央企業重組,組織3戶電信企業完成了鐵塔公司的組建。通過上述工作,初步探索了以鐵塔公司為代表的共用競合模式、以國家電投為代表的産業鏈縱向聯合模式、以中國中車為代表的産業鏈橫向聯合模式。“下一步,我們還將探索更多、更有效的途徑和方式,堅持成熟一戶、推進一戶,積極穩妥做好中央企業兼併重組。”
而在混改方面,今年試點有望從商業領域延伸到壟斷行業。張喜武表示:“電力、石油、天然氣、鐵路、民航、電信、軍工等領域是國有資本相對集中的領域,其中一些領域社會上普遍認為具有國有企業壟斷經營色彩。在這些領域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示範,通過引入非國有資本的多元化投資,形成有利於參與市場競爭的治理結構和運作機制,推動相關産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按照十項改革計劃,今年上半年,將確定首批試點企業,並著手制定試點實施方案,下半年正式啟動試點,穩妥有序推進相關改革工作。
呈現三個明顯變化
“在中央著力推動供給側改革的背景下,十項改革試點將一些新的問題列入其中,尤其是中央企業的兼併重組試點,可以説內容更加豐富,面更廣,也更有針對性。”李錦昨日對上證報記者表示,十項改革試點與第一批試點相比有三個變化:一是頂層設計方案出臺後,對國企改革的部署更為系統,重點更加明確,內容更豐富,範圍也進一步擴大;二是此輪改革是在供給側改革及“十三五”規劃的大背景下實施;三是國企改革中的一些新問題被列入,試點更加具體,針對性更強。
根據國資委確定央企改革第一批試點的原則以及最終確定試點集團的特點,將以四個特點來選擇重點關注的集團:集團性質以競爭類為主,且是産業龍頭公司;集團具有一定改革基礎及經驗;集團改革方向較為明確;管理層改革積極性較高或有相關表態。
此外,張喜武還在發佈會上介紹了2016年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總體思路,即抓好“九項重點任務”:一是儘快完善“1+N”文件體系,基本完成國企改革頂層設計。二是深入推進“十項改革試點”。三是以管資本為主推進國資監管機構職能轉變,建立國有資産出資人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四是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對中央企業實行分類考核、分類監管。五是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在中央企業集團和子公司兩個層面大力推行公司制。六是推進董事會建設,使絕大多數的中央企業建立起規範董事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七是推動中央企業重組調整,壓縮管理層級和法人層級,優化國有企業結構佈局。八是強化國有資産監督,加強和改進外派監事會工作,防止國有資産流失。九是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在改革中同步推進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王雪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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