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進一步放開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
- 發佈時間:2016-02-24 16:15:10 來源:央行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年來,我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穩步推進。2015年,人民幣加入SDR等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全球機構投資者對包括債券在內的人民幣資産的投資需求日益增加。為進一步推動銀行間債券市場對外開放,便利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投資者依法合規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中國人民銀行發佈了2016年3號公告,引入更多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取消額度限制,簡化管理流程。根據《公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依法註冊成立的各類金融機構,上述金融機構依法合規面對客戶發行的投資産品,以及養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贈基金等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中長期機構投資者,均可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為維護債券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人民銀行鼓勵境外中長期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此類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沒有額度限制。人民銀行對境外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行為實施宏觀審慎管理。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投資者通過銀行間市場結算代理人完成備案、開戶等手續後,即可成為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參與者。(完)